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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如題 小弟有個妨害名譽案 一審已經裁定,被判拘役 目前有找好律師準備上訴了 不過看了裁判書紀錄漏洞百出 1. 告訴人說我透過FB訊息謾罵完他後便封鎖 但是告訴人在做筆錄時 警方卻說可以透過對話點擊進去找到我臉書 當下是告訴人操作臉書而警方在一旁協助記錄 2. 當天在做筆錄時,我將臉書帳號提供給警方登入並做備存紀錄 中途我有外出用餐,回來時看到告訴人同時出現辦公室內 這部分我懷疑他們串供 因為在此之前告訴人都不知道我臉書id (類似識別碼那個) 我做完筆錄後 告訴人突然天眼通知道了 問題: (一)警方在法庭上虛偽陳述,這部分該準備哪些資料? (已請律師閱卷) (二)關於(2)警方辦案部分是否有瑕疵可以檢舉? 以上兩點可以透過哪些管道申訴 (除了法院提告外) 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20.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6763064.A.DF6.html
mechman : 臉書有沒有封鎖跟你有沒有妨害名譽的關聯性在哪? 09/12 22:56
對方說我謾罵完便封鎖他臉書 但是"卻"可以點擊該對話到我臉書 有連結性證明其為我本人 但我剛查過臉書被封鎖只能看到該對話紀錄 是點進不到個人頁面的 ※ 編輯: goodj186 (114.42.220.118), 09/12/2018 23:03:47
v3su : 冒昧問一下,不是要請律師?為何不跟律師商討研議 09/12 23:02
v3su : 而是透過網路詢問?再則,您已經是判決,這已經不是 09/12 23:02
v3su : 網友可以解決您的“判決上訴”。紀錄漏洞百出是跟 09/12 23:02
v3su : 律師研議,怎麼會是詢問網友?不然縱使網友給您建 09/12 23:02
v3su : 議,試問沒有律師,您如何上訴? 09/12 23:02
hidog : 你有沒有罵他? 這個才是重點 09/12 23:03
沒有,這部分我一直要求針對事實查證 但是從頭到尾都沒有
hidog : 要不然之後還有民事在等你... 09/12 23:03
v3su : 另外,既然已經請律師閱卷,表示您已經委託律師, 09/12 23:03
v3su : 不跟律師商討而是上網求助網友?我有看錯嗎@ @ 09/12 23:03
剛剛回到家才拿到裁判書,LINE密律師還沒回應 也不好意思大半夜打擾 想在明天見律師前先準備好資料 ※ 編輯: goodj186 (114.42.220.118), 09/12/2018 23:06:50
hidog : 你沒有罵他 那對方如何舉證的? 09/12 23:11
hidog : 開偵查庭都會先問你這句話是不是你講的吧 09/12 23:11
rock0807 :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罵對方?有沒有留下證據?妨害名譽我 09/12 23:12
rock0807 : 記得臉書是不提供資料的,以警方的實力我想也無法破 09/12 23:12
rock0807 : 解你的帳戶吧, 我看是你自己被對方網路肉搜到之類 09/12 23:12
rock0807 : 的吧。 09/12 23:12
https://imgur.com/a71rbK8 示意圖 但是告訴人卻在法庭上稱其對話和我個人臉書頁面是他截圖的 1.我透過FB私訊謾罵→2.我將他封鎖→3.告訴人截錄我個人臉書資料 可是照正常說 如果是我封鎖他 對方也看不到我個人頁面
v3su : 如果是員警虛偽表示,您可以跟督察室檢舉,調查。 09/12 23:14
好的 謝謝大大
v3su : 但是判決上訴部份還是與您律師商討,因為閱卷資訊是 09/12 23:14
v3su : 您律師有所掌握,而“不是您本人” 09/12 23:14
※ 編輯: goodj186 (114.42.220.118), 09/12/2018 23:24:19 ※ 編輯: goodj186 (114.42.220.118), 09/12/2018 23:26:27
hidog : 你封鎖他 但對方可透過其他人看到你的臉書 09/12 23:27
hidog : 所以重點是 該臉書帳號是否是你的 09/12 23:27
hidog : 如果是你的帳號 也真的罵了人 判刑正常 09/12 23:28
rock0807 : 如果告訴人用朋友的帳號截圖你的公開資料 完全合 09/12 23:31
rock0807 : 法 09/12 23:31
Hermess : 妨礙名譽被判拘役還挺少見的。通常是比較過分的情節 09/13 00:08
Hermess : 才會這樣判。可以易科罰金嗎?如果是心情不佳希望 09/13 00:09
Hermess : 拖警察下水。不是很建議這樣做。畢竟網路查你的臉 09/13 00:09
Hermess : 書名稱就找的到的話。也沒什麼好說的。 09/13 00:09
mechman : 簡單講,就是你主張真兇盜用你的臉書去罵對方,但是 09/13 00:14
mechman : 法官不採信你臉書被盜用的說法,認為就是你本人在臉 09/13 00:14
mechman : 書罵人,所以判你有罪? 09/13 00:14
yuki921 : 私訊謾罵成立妨害名譽??!! 09/13 09:21
Hermess : 所以表示原po隱瞞很多事情啊。樓上太早破梗。 09/13 10:31
dtft003 : 妨害名譽判到拘役有點嚴重且少見 09/13 11:12
alog : 能因為這點事情找律師真重本R.. 你是不是有什麼沒 09/13 11:42
alog : 有講的.. 09/13 11:42
alog : 現在不都有手機綁定跟活動紀錄 是不是盜用什麼的應 09/13 11:44
alog : 該心裡有數 09/13 11:44
hidog : 其實找律師的錢拿去和解不就沒事了 二審律師費不便 09/13 12:01
hidog : 宜吧 09/13 12:01
Hermess : 感覺最後會變成代價是:律師費+拘役折合罰金+民事 09/13 13:59
Hermess : 賠償+前科紀錄。 09/13 13:59
我做個整理好了 告訴人說我在蘋果日報新聞使用臉書帳號上謾罵她 然後她私訊該帳號 結果被罵一頓後封鎖 接著她透過友人查詢FB同名姓的帳號進行截圖 事後卻在法庭上翻供 說她被封鎖後 還是可以點擊該對話進入我的臉書然後進行截圖 有用過FB的都知道 被封鎖後是看不到對方的 結果警察在法庭上公然說謊說 「是可以點進去的」 (告訴人某次在做筆錄時 警方在一旁紀錄) 我問他說 告訴人說我封鎖她 一開始不能看到我臉書 後來怎又可以了? 警察居然回答「不知道」 然後我這邊提供臉書資料及IP位址給警方查詢 我在庭上問警方 「請問我臉書帳號中有此案相關對話及資料嗎?」 警「沒有,但是不能排除你刪除了」 可是警方又說「該則謾罵留言在蘋果日報網站上還是可以看的到」 這不是矛盾了嗎? 如果是我臉書發文的 在我帳號裡面也會有相關紀錄存在 辯論期間檢察官曾發補充說明書說未曾向蘋果日報詢問為何人發文及查詢IP位址 (已經起訴後) 連誰發文的都不知道 在這跟我耗? ※ 編輯: goodj186 (114.42.214.156), 09/13/2018 15:05:24
hidog : 問題還是在於 該帳號到你是不是你的 09/13 15:07
hidog : 你一直把重點放在奇怪的地方 自己保重 09/13 15:08
hidog : 目前有一個臉書帳號 公開留言罵了告訴人 09/13 15:10
hidog : 該帳號是不是你的帳號? 不是的話否認 並且看是不是 09/13 15:10
hidog : 有同名同姓的帳號. 09/13 15:10
Hermess : 你把判決書案號po上來吧。感覺自說自話。 09/13 16:06
Hermess : 臉書是平台。跟蘋果日報查詢ip?你認真? 09/13 16:08
Hermess : 我在line群組罵人。然後把我的line群組聊天紀錄刪 09/13 16:13
Hermess : 除。然後跟警方說就算別人手機上看的到。我的帳號 09/13 16:13
Hermess : 看不到。你沒資格證明是我。是這個意思嗎? 09/13 16:13
v3su : 問題其實很簡單,告訴人先封鎖您,事後再解除封鎖以 09/13 16:20
v3su : 便提供給偵查佐,這並無任何不法或是違反個資。而您 09/13 16:20
v3su : 一直在跳針,忽略網友詢問的點,您可以直接說出您 09/13 16:20
v3su : 到底有沒有謾罵對方即可。其次,判決與偵查佐或受理 09/13 16:20
v3su : 報案人的員警是否不妥,並不會影響判決,因為罵人就 09/13 16:20
v3su : 是事實,跟檢察官有無跟蘋果日報取得資料也無關聯 09/13 16:20
Hermess : 他一直說沒有罵。 09/13 16:23
Hermess : 我剛實際去操作過一次。從蘋果日報新聞下可以留言。 09/13 16:26
Hermess : 名字點下去會連結到臉書帳號。現在就是警方跟檢查官 09/13 16:26
Hermess : 點罵人的人的名字。下去連結到你臉書帳號。罪證確鑿 09/13 16:26
Hermess : 。然後你一直跳針反駁。說自己的帳號沒有紀錄。說 09/13 16:27
Hermess : 警方辦案有瑕疵。被認為不知悔改。所以才判這麼重 09/13 16:27
Hermess : 的是嗎? 09/13 16:27
v3su : 我一直不懂的是,您有請律師卻不跟律師商議,確認閱 09/13 16:27
v3su : 卷內容到底有哪些,而是一直跳針在對方能連結您臉 09/13 16:27
v3su : 書的點、員警、檢察官,請問這有何用意?如果您對這 09/13 16:27
v3su : 些有爭議,別說您想抓這些點進行上訴打臉,律師自然 09/13 16:27
v3su : 就趁這些把柄來取得勝訴。 09/13 16:27
v3su : 所以您到底有無律師?到底閱卷沒?才剛收到判決書, 09/13 16:27
v3su : 依照行政流程來算,整個還沒開放閱卷,都還沒到閱 09/13 16:27
v3su : 卷室 09/13 16:27
v3su : H 大,如果沒有謾罵,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了,若 09/13 16:35
v3su : 輕微則到簡易判決頂多緩刑或罰金,而若妨害名譽有 09/13 16:35
v3su : 辦法開到審理庭還被判拘役,就不是沒有或無心問題 09/13 16:35
Hermess : 是啊。感覺就如同他所說的。【漏洞百出】 09/13 16:36
iuirigi : 看判決書就知道啦 09/13 17:14
mechman : 基隆地院107易281,案情跟原po情況類似,可以參考一 09/13 17:57
mechman : 下。 09/13 17:57
hidog : 上面那個案子被判好重... 09/13 18:21
hidog : 107年 該不會就是這個案子吧 09/13 19:19
v3su : 看完樓上大大的判決字號,“犯後無悔意”、“未道歉 09/13 19:24
v3su : ”、“不願調解和解”,難怪一個公然侮辱判到拘役 09/13 19:24
v3su : 五十天真的好重……。說個題外話,算不錯,因為沒 09/13 19:24
v3su : 有追加誹謗跟侵犯重製肖像,很慈悲了 09/13 19:24
v3su : 另外,是司法官不想大動作,因為縱使沒有臉書官方 09/13 19:40
v3su : 核准而取得帳號資訊,但是可以扣押電腦及手機偵查, 09/13 19:40
v3su : 這些不是刪除資料就查不到,還原就都全部出現。如果 09/13 19:40
v3su : 都已經讓出一步後退的路給走,不要連那路都自己封 09/13 19:40
v3su : 死,硬要扯出IP 那些,頂多就是扣押或發文跟電信業 09/13 19:40
v3su : 者索取案發時的上網流量資料 09/13 19:40
iuirigi : 手機的應該很難還原 電腦的讀寫次數太多應該也很難 09/13 22:41
Hermess : 非不可為。不為也 09/13 23:26
dtft003 : 我在想如果如原po所稱漏洞百出的情況,在經歷了偵查 09/13 23:42
dtft003 : 、檢察官起訴到法院判決種種檢視,這種微罪大部分 09/13 23:42
dtft003 : 都是緩起訴、罰錢等較輕的處分,怎麼會反常的判到了 09/13 23:42
dtft003 : 拘役,坐等原po判決書案號 09/13 23:42
alog : 如果說刑大科技隊做偽證的話 我是覺得蠻有趣的.. 09/14 00:51
alog : 就以公開的「基隆法院107易281」的事件來說 09/14 00:52
alog : 被告的提供的手機有截圖存檔 你說這個...哎 09/14 00:55
alog : 我是覺得啦 官司訴訟可以打很久 但成本概念要有 拖 09/14 00:57
alog : 下去對被告不會更好 09/14 00:57
alog : 民事再來我跟你說你就噴錢更多 不騙你 這真的很好 09/14 00:58
alog : 賺 09/14 00:58
alog : 有些事情 我覺得很多人都衝動過 但如果自己放不下 09/14 01:14
alog : 跟審視問題 恐怕很難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 這件事情會 09/14 01:14
alog : 隨著你的官司有多久 就會陪伴你多久 09/14 01:14
alog : 如果是我 我個人就當作算了 拘役罰金繳一繳 跟對方 09/14 01:16
alog : 道個歉 刑事辯護你要講對方有偽證、程序有問題 這 09/14 01:16
alog : 個專業的錢你要出多久 09/14 01:16
alog : 還有你想透過督察來申訴警方 我會說 如果以這個案子 09/14 01:18
alog : 我會覺得最後沒問題 申訴就跟你去做任何網路檢舉差 09/14 01:18
alog : 不多 就是一率標準範本式的回答 09/14 01:18
alog : 以前我就看著朋友去刁警察找督察 結果呢 警察沒事 09/14 01:19
alog : 為什麼 因為他找督察跟任何檢舉管道只是想排解他心 09/14 01:20
alog : 中的不滿 但你覺得真的每一個人都完全信你嗎 不會 09/14 01:20
alog : 啊 09/14 01:20
BabyRismy : 重點應該擺在如何證明留言謾罵的人不是你 而不是誰 09/14 12:43
BabyRismy : 封鎖誰 誰看得到誰 09/14 12:43
BabyRismy : 蘋果只是用語法將頁面的一部分置入臉書 蘋果那裡除 09/14 12:45
BabyRismy : 了一段萬用語法之外什麼資料都沒有 09/14 12:45
BabyRismy : 應該說是崁入啦 09/14 12:46
g80123 : 我覺得這樣 偽證你會被檢察官罵... 09/16 18:38
KHlawtel : 等等你變誣告,告來告去,都沒人勝訴這樣 09/17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