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存證信函,也就在計算時效部分有點用,其他沒啥用, 11/21 15:05
→ justicesword: 也沒有說要先用存證信函才能提告這件事。 11/21 15:05
→ justicesword: 直接去告就好 11/21 15:06
推 vivian90369 : 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力 11/21 15:12
→ eten : 看有無契約 存證信函的作用是催告及確立債權時效 11/21 20:53
→ eten : 若為公司 存證信函則是會計認列呆帳的必要證據之一 11/21 20:55
→ eten : 要強執也得先申請強執許可 存證信函是證物 11/21 20:56
→ eten : 要拿到強執許可 借據或發票重要性比存證信函高 11/21 20:57
→ eten : 先申請強執許可下來後一個月內要提告 11/21 20:59
→ eten : 強執申請雙北不好過 支付命令還比較容易 同樣下來後 11/21 21:10
→ eten : 一個月內要提告 11/21 21:11
推 a9301040 : 只在催告跟計算起算時間有用處。其他就跟對方宣告 11/22 00:18
→ a9301040 : 我是人一樣,我有權利,但我本來就是人,本來就有權 11/22 00:18
→ a9301040 : 利,白說的… 11/22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