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ulhjp (打狗棒)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房屋整修停工結清
時間Mon Nov 26 00:22:19 2018
事實經過:
1.今年買了間中古屋,房屋所有人是我
2.同一時間岳母找了統包協助修繕工程,但工程契約書未填寫完工日期
( 工程契約書是我岳母簽的 )
3.由於工程進度緩慢,我們希望請該名統包出面,結清費用並簽署停工切結書,
之後我們要自己找廠商施作。
4.該名統包各種理由推拖,不願意出面結清。
問題:
1.目前聽到的說法,若該名統包未簽署停工切結書,日後若其他廠商完成,
根據先前的工程契約書,該名統包可再與我們領取費用,請問是否屬實?
2.若該名統包不願意出面,是否有方法可請他出面?
或是是如何舉證該統包不願意結清,以避免問題1.出現?
3.簽署工程契約書的人並非屋主,是否能以此為由,使問題1.不成立?
懇請各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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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21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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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ulhjp (106.105.214.251), 11/26/2018 00:23:32
推 griswold : 依民法第511條規定,定作人可隨時終止契約。因此, 11/26 21:36
→ griswold : 你可以發存證信函為終止契約之通知,並催告對方於一 11/26 21:36
→ griswold : 定期間內辦理結算。 11/26 21:36
推 KKyosuke : 不是屋主簽約不會使契約無效... 11/27 09:31
→ KKyosuke : 難道工程做完屋主說一句不是他簽的就可以不付錢嗎:D 11/27 09:32
→ KKyosuke : (應該說就可以使契約無效) 11/27 09:33
→ KKyosuke : 問題1基本上不是問題 問題2才是 11/27 09:33
→ a9301040 : 定作人清算要以原契約當事人名義為之 11/27 18:53
→ a9301040 : 當事人才是定作人,你是受益人而已 11/27 18:54
→ vulhjp : 感謝各位的回覆. 目前仍在處理中 11/29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