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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bis (狗)》之銘言: 事實經過: 公司主管知道之後決定訴諸法律 因為事後那位擅動電腦看裡面東西的人態度也不是很好…
MELOEX : 以公司名義提告當然可以 但是你確定要以公司名義提12/04 20:02
MELOEX : 告的時候就違反版規了 掰掰12/04 20:02
好的謝謝大家,真的非常感謝回應 我不是當事人是同事帶進去的…… 為了不要違反版規 所以我想再確認一次要是電腦被用的同事可以用個人名義報警之類的是可以的嗎 --- 工作上的問題當您問時就違規了不是您欲蓋彌彰的加問就可以擺脫違規事實 經版友提醒仍然執意將文章留下處水桶一個月+退文 再犯將處更長時間水桶與併科退文 depravity -- 黃河知水天上來; ptt之水depravity之處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49.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43930292.A.1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