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255 (chia255)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監護權轉讓
時間Sun Jan 20 13:59:58 2019
事實經過:
弟弟夫妻二人因生活壓力所致,最近考慮將3歲的兒子交由我媽媽扶養.
就是不要了.
問題:
由於居住不同縣市,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才能確保未來不會又要來要小孩?
並且保障小朋友未來就學等權利不需要經過他們倆同意.可以在這邊直接辦理就好?
爬文找到的都是父母之間的案例,沒看到父母和平轉移給奶奶的.
感謝大大指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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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lanese : 民法第 1091 條: 01/20 15:36
→ ilanese :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 01/20 15:36
→ ilanese : 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但未成年人已 01/20 15:36
→ ilanese : 結婚者,不在此限。 01/20 15:36
→ ilanese : 問題是有到這種程度嗎? 01/20 15:37
推 ilanese : 問題是即使有監護人,小孩跟父母的法律上關係還是一 01/20 15:40
→ ilanese : 樣有。真的不要小孩的話,送給他人領養啊! 01/20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