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去報警還要得到你同意? 02/18 12:03
→ justicesword: 掉了手機附近又沒有公用電話、也沒認識的人在旁邊 02/18 12:05
→ justicesword: 的話,用什麼打電話?念力? 02/18 12:05
→ EthanWen : 回一樓,我看到手機時就有留電話叫我打回去了!怎 02/18 12:07
→ EthanWen : 麼會沒手機可撥打? 02/18 12:07
→ vivian90369 : 撿到遺失物沒送警局還要管失主的行為? 02/18 12:09
→ EthanWen : 所以我媽沒送警局然後被查到就會被吉嗎? 02/18 12:13
推 iscu : 要嘛不要撿 要撿的話就趕快上交 02/18 12:17
→ iscu : 這種常識如果你奶奶沒教。那你還是可以教她的 02/18 12:18
→ EthanWen : 有唸了他一下!也灌輸概念了! 02/18 12:22
→ MELOEX : 什麼不就好在你打電話?什麼被冠上罪名? 02/18 13:03
→ MELOEX : 事情本就有是非對錯 沒有什麼不知者無罪的 都成年人 02/18 13:04
→ MELOEX : 了 02/18 13:04
推 hidog : 有罪的機率不高 就算有罪也會輕判 02/18 13:16
→ hidog : 不必太擔心= = 02/18 13:16
推 lu0713 : 他報警是他的權利,但手機是你撿到後主動聯絡。對方 02/18 13:46
→ lu0713 : 還要給你一定比例的酬勞 02/18 13:46
→ taoist9999 : 刑法第337條: 02/18 15:23
→ taoist9999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 02/18 15:23
→ taoist9999 : 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02/18 15:23
→ taoist9999 : (註:折合新台幣15,000元)。 02/18 15:23
→ taoist9999 : 因此本件即使是被判侵占遺失物罪,最重就是處新台 02/18 15:24
→ taoist9999 : 幣15,000元的罰金而已。 02/18 15:25
推 higger : 是不是我拿100萬沿著高速公路一路丟~法律會保障還我 02/18 19:54
→ higger : 100萬~並且懲罰撿到不還的人? 02/18 19:55
→ hsinyeh : 拋棄所有權的東西要怎麼成為遺失物... 02/19 08:59
推 mozzo : 直接跑警局哪有什麼不對? 02/19 21:21
→ yesohya : 不知道怎麼處裡幹嘛撿? 02/19 23:04
→ taoist9999 : 拋棄所有權之動產,一般就是無主物,依民法第802條 02/20 11:19
→ taoist9999 : ,如果係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物的話,一般就是直 02/20 11:20
→ taoist9999 : 接取得其所有權。 02/20 11:20
→ taoist9999 : 同上,就刑事部分就不會有竊盜或侵占遺失物等問題了 02/20 11:21
→ taoist9999 : ,這是就學理上的討論,實際上如何舉證才是問題。 02/20 11:21
→ taoist9999 : 02/20 11:22
→ taoist9999 : 很多從事資源回收的個人,往往以為丟在路邊的東西就 02/20 11:22
→ taoist9999 : 是別人不要的東西(無主物),經所有權人報警之後, 02/20 11:23
→ taoist9999 : 這些資源回收者通常是無法舉證而吃上官司的。 02/20 11:24
→ Hermess : 就實際的情況來想。如果手機真的是被小偷偷走。打電 02/20 14:11
→ Hermess : 話過去不就會讓小偷有警惕嗎? 02/20 14:11
→ Hermess : 不過幸好你有在警方通知前主動聯絡。這樣的先後順 02/20 14:12
→ Hermess : 序會使你可以聲稱無侵佔意願的表示。 02/20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