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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回一下 如果有人有相同遭遇可以參考 先說結論 1. 到戶政事務所拿身份證辦往生者除戶謄本 2. 到國稅局拿身份證及除戶謄本申請往生者財產清冊 3. 身份證影本+除戶謄本寄到聯徵中心申請往生者信用資料(打勾債務資訊) 辦這些東西簡單來說就是要了解往生者生前留下多少財產 欠了多少錢 心裡有個底 因為當初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也沒有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 即視為自行清算遺產 自行清算之繼承人未依第1156條、第1156-1條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 對於被繼承人債權人之全部債權,仍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 我幸運的是往生者生前沒有留下任何動產或不動產 知道沒有任何財產後 就是寄存證信函回覆銀行 大意是寫說雖然銀行主張我應負擔父親往生前之債務 但是依照民法之規定 我僅就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既然我所得遺產及向國稅局查詢之財產清冊皆為0 那自然沒有任何遺產能夠償還 我的處理方式大概是這樣 ※ 引述《Kurosagi5566 (浩南哥5566)》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父親於103年過世 沒有留下任何遺產 : 當初想說法令已改為限定繼承就沒有去辦理拋棄 : 今天我收到銀行的存證信函 : 內容大概是說有現金卡的錢要我付 : 請問我現在可以怎麼處理呢 : 問題: : 請問現在要辦理哪些文件或是要回應銀行的存證信函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34.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3776636.A.A35.html
spirit119: 推 03/28 20:58
KKyosuke: 不辦拋棄的可能問題就是要多費心力處理這種問題 03/28 21:03
Hermess: 謝謝分享後續 03/29 02:59
taoist9999: 感謝分享,不過民法第1148條的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是有 03/29 14:35
taoist9999: 條件的,一不小心可能會變成概括繼承、無限責任。 03/29 14:35
taoist9999: 不過你的情況應該並沒有違反民法第1163條。 03/29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