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年3月21日上午07:2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傷勢為膝蓋擦挫傷,大腿大片瘀青及腳板瘀青紅腫,有開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立即報警,並至警局做筆錄,下午覺得疼痛去醫院就診。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騎乘機車,只是肇事者不是原車主,肇事者為越南人,目前已不在台灣,因為對方未持 有台灣駕照所以算是無照駕駛,保險公司不介入,無法辦保險理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肇事逃逸,直到4/23號晚上原車主才打電話來說明(也已經被警察叫去做筆錄了), 當時對向有轎車要左轉,我方減速讓左轉車先行,號誌燈號為綠燈,對方從後方直接撞擊 我,機車連同人一起被撞至倒地不起。 六、問題: 請問原車主非肇事者該如何求償,有甚麼刑事方面的責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96.168.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6080446.A.03C.html
justicesword: 看為何機車是他人駕駛 04/24 13:18
captial: J大,車主的朋友來台灣旅遊或探親之類的。 04/24 13:48
taoist9999: 民事部分的話,可試試對車主主張民法第185條第2項。 04/24 14:23
justicesword: 那你就告車主過失傷害罪,雖然比較難成立,然後民 04/24 14:48
justicesword: 事連帶責任可向車主求償。 04/24 14:48
KKyosuke: 肇事者無照還借車,車主有責任啊 04/24 15:53
taoist9999: 最高法院99台上1058判決認為車主是幫助人,依民 04/24 18:43
taoist9999: 法§185 Ⅰ前段及Ⅱ、§184 Ⅱ等負連帶損害賠償 04/24 18:43
taoist9999: 責任。 04/24 18:43
taoist9999: 刑事的話,有的判決會判車主也有過失傷害罪,有的判決 04/24 19:51
taoist9999: 判車主並無刑事責任。 04/24 19:51
rty4455: 民刑一起告吧 讓車主負擔一點責任 04/25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