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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4/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一方骨折、一方擦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也有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路口為台南市武聖路跟文賢路路口, 方向為從北向南,文賢路往武聖路的方向 A與B都是機車,兩者同向,該路段為雙線道, 相撞的路口地上無禁行機車字體 有待轉區,無待轉標誌, 但前一個路口地上有禁行機車, A車原本準備要左轉進292巷, 但因從後照鏡看到B車接近, 因此想禮讓B車先過, 但B車可能以為A車已經要轉了, 所以在煞不住的情況下從後面撞上A車, 從路口監視器看得出A車已提早至少半條路打方向燈, 時速推斷約30-40, 而B車出現在鏡頭內時已直接撞上A車, 現場B車的煞車痕約40公尺。 六、問題: 1.就現場來看這樣需要待轉嗎?但A車要左轉又沒轉, 相撞的地點離路口還有大概3~4公尺的距離,是否算沒到定點呢? 請問這樣A車有哪些違規嗎? 2.B車明顯超速,但不曉得這樣算不算未注意前車,不過B車為直行車, 路權這樣算比較大嗎? 3.一般來說可能哪邊肇責會比較大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47.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6807565.A.7D2.html ※ 編輯: hsbshung (58.114.147.220), 05/02/2019 22:53:53
KKyosuke: 後撞前不管前面在幹嘛都是後方100% 05/02 23:01
zoin: 有遇到 安89-1-7 對造初判 確沒有安94-3 ..不過這只是初判 05/02 23:40
zoin: 疑起駛前,不讓行經車輛優先通行vs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 05/02 23:41
guohuo: 1樓說法有錯 前車變換車道不當 後車直行 前車至少七成 05/04 07:37
pojung0711: 請問樓上,如何舉證前方車輛變換車道不當?又,行駛 05/04 09:04
pojung0711: 時應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不是嗎?所以一樓的說法哪有 05/04 09:04
pojung0711: 錯? 05/04 09:04
KKyosuke: 變換車道的事故那就不會是後撞前 是撞到側邊了 05/04 10:07
KKyosuke: 我指的後撞前是撞到屁股 05/04 10:08
zoin: 看撞擊點跟兩車位置就可以大致判斷 有行車紀錄器更好.. 05/04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