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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y0824 (帥氣小宋)》之銘言: 事實經過: 我妹妹與甲、乙合夥開設公司並有簽立合夥合約 ---- 經營相關問題屬於非生活法律問題違反板面相關貼文規定(補)11 處水桶一個月文章刪除再犯將處更長時間水桶與併科退文 depravity -- 巧克力大發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49.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6963296.A.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