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求他們去提告 不要再接他們電話05/04 23:38
→ iscu: 給法官判 判多少賠多少.... 頂多就民事求償而已05/04 23:38
推 wenmilkyway: 所以你確定兒子有丟玩具嗎?溜滑梯丟玩具真的很危險05/05 00:15
→ wenmilkyway: 欸,老實說當場你就應該包個紅包給人家了05/05 00:15
我沒有目睹到情況,
以前也沒看過我兒子溜滑梯丟東西
他說的我是選擇相信。
沒包紅包是因為沒有過經驗所以沒想到,
但我當下表明處理,他們沒跟我要電話也是我主動留的。
即使沒有當場的紅包也不代表我作法不正確吧?
※ 編輯: ctfisher (49.215.227.179), 05/05/2019 00:42:03
→ a9301040: 調解給個六千紅包。不然,因不可能告刑事,所以等對方告05/05 01:15
→ a9301040: 民事05/05 01:15
推 wenmilkyway: 因為你包了通常沒大礙對方不會來跟你盧。朋友家之前05/05 01:21
→ wenmilkyway: 碰過,有小傷目測沒大礙,對方主動給他3千還6千(有點05/05 01:21
→ wenmilkyway: 忘了)讓他去看醫生,對方收到誠意至少不會把後面不05/05 01:21
→ wenmilkyway: 順都怪在你身上。05/05 01:21
推 MELOEX: 沒有指責你做錯 只是當下包紅包通常可以省後面很多麻煩05/05 01:33
哦哦!瞭解了!
感謝各位提醒...
本來真的沒想過這點!
→ sindyevil: 沒刑事有民事,老實說你的說法裡都是理由,對方當下和05/05 07:09
→ sindyevil: 事後不怒才怪,如果想早日塵埃落地可以不用等對方提告05/05 07:09
→ sindyevil: ,先多關心對方小孩狀況,跟對方說明是否可以申請地方 05/05 07:09
→ sindyevil: 行政機關有的調解單位調解,對方願意下,在程序中跟人05/05 07:09
→ sindyevil: 家和解,有時候有些話不是你該說的,要讓調解委員或第 05/05 07:09
→ sindyevil: 三方幫你說,你說只是激怒對方而已。05/05 07:09
→ sindyevil: 金額部分,你自己也養育過小孩子,小朋友在一歲半時表05/05 07:16
→ sindyevil: 現還處於語意表示不清,不舒服也能哭鬧,行動力比一歲05/05 07:16
→ sindyevil: 前強太多,對方確實有可能要請假幾天親自顧小孩,全勤05/05 07:16
→ sindyevil: 獎金單日薪資等確實因此泡湯,金額多少你自己再評估囉05/05 07:16
→ sindyevil: …05/05 07:16
說法是指沒顧小孩的原因嗎?
當下我完全沒有解釋,就是直接道歉,詢問小朋友傷勢、年齡,
在他們面前直接跟我兒子說因為你讓弟弟受傷要看醫生所以我們也不能玩了,
然後放任我兒子在那邊大哭我也不敢安慰
(進去才五分鐘左右)
直到他第二通電話還在指責我沒顧小孩我才解釋原因,
他一開始還罵我都沒關心過,
我也說明當下他們人都要離開了都沒有跟我問什麼,還是我主動留電話,如果想擺脫事情
那人離開我也可以開溜,現在也找不到人才對。
這當中過程我沒有他們聯絡方式,也是打了好幾次電話給樂園詢問,
後來他們打來我才有電話...
之後幾天也都是我主動打電話詢問小朋友傷勢的。
解釋的部份是認為文章敘述應該有必要包含才寫。
至於請假日數我也沒有說不接受,
我的三個小孩成長過程中有過受傷有過住院的手術的縫針的,最小的縫針時年紀也是一歲
多,
可能我家孩子都算好帶所以沒有因此請假到一個多禮拜過,然而這我也沒跟他們提過。
只是對於請假請到被資遣而要我負擔整個月薪資,
實在不能認同......如果有責任的也是惡意資遣的資方才是吧?
他說到夫妻都因此失和我還是在道歉,
即使我不知道這我能負責什麼。
不過還是感謝您的建議。
※ 編輯: ctfisher (36.233.83.65), 05/05/2019 09:12:01
推 NaTaO3: 約出來 在調解單位調解 其他地方 千萬別去 05/05 09:41
→ sindyevil: 如果對方媽媽剛好在試用期(?)或者剛復職沒多久,那05/05 09:43
→ sindyevil: 對方雇主為何不能解雇無法配合公司營運的員工,稱不上05/05 09:43
→ sindyevil: 惡意資遣。05/05 09:43
→ sindyevil: 所以建議就是早點和對方早點和解,脫離戰場或者如上面05/05 09:55
→ sindyevil: 各位的建議等他他們提告訴或聲(申)請調解。 05/05 09:55
→ sindyevil: 的確,我們是無法得知或查證是不是因為他們內部原因而05/05 09:56
→ sindyevil: 夫妻失和或一方被資遣,但這件事情照您的陳述確實是令05/05 09:56
→ sindyevil: 郎脫離您的視線而有相當行為致對方一歲半小朋友受傷後05/05 09:56
→ sindyevil: 衍生後續一系列狀況發生,那……接下就很難評估後續還05/05 09:56
→ sindyevil: 會有什麼狀況發生,不是嗎?所以要糾纏還是要早點脫離05/05 09:56
→ sindyevil: 戰場就由您和家人決定囉!05/05 09:56
→ aqwe: 沒確定是你小孩丟的 我不覺得一定需要當下包紅包05/05 14:28
→ aqwe: 天知道那個爸爸怎麼顧小孩的 跟是不是真的是你小孩弄的 05/05 14:29
推 higger: 能牽托到夫妻失和的就算先包紅包對方還是會打來說不夠~05/05 18:50
知道他請了一週時我就有點意外了,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一般真的沒有公司願意讓員工這樣請假呀,以前小孩腸病毒連休一週的
,
真的是咬牙夫妻輪流請假...
雖然沒聽過小孩受傷一定要請到那麼多天的案例,
也許他們家小孩真的特別不好帶也不可知?
但他說一句「不知道這樣還要持續多久」我真的忍不住翻了個黃捷式的白眼,
一般情況薪水補償都是依照醫生診斷證明「需在家休養多少天」,
還是真的可以自己說多久就多久嗎?
→ higger: 這會不會是一種新型態的碰瓷? 05/05 18:51
推 dog5566: 你先叫對方想辦法證明真的是你小孩弄傷他小孩再說吧05/05 19:34
→ dog5566: 連個證據都沒有 你不承認就好了05/05 19:35
→ sindyevil: 三歲的小朋友應該會友基本的表達能力,當下或者回去後有05/05 19:46
→ sindyevil: 跟自己小朋友溝通或確認當下狀況嘛?比如他有沒丟東西,05/05 19:46
→ sindyevil: '往哪個方向?丟出去後,有沒聽到哭聲或發生怎樣的事情05/05 19:47
→ sindyevil: 之類的? 其實小朋友都蠻誠實蠻自我的.05/05 19:47
我有問過我兒子,
三歲多我想他應該也不會亂說。
問他知不知道玩具丟到人他都承認,
即使沒有證據我還是願意賠償一定金額
本來想說他請假個幾天要我付那也認了,
沒有太高的話就他說了算,和解就好。
只是講到整個月薪水都算在我頭上,
未免也牽扯太遠了@@
感謝以上大大,以及來信提供專業資訊的意見
※ 編輯: ctfisher (36.233.83.65), 05/05/2019 20:11:14
→ sindyevil: 這跟撞到老人家很像,所以看你怎樣處理.05/05 20:28
→ dog5566: 你想要賠又不想賠對方指定的金額 那就走法律吧 05/05 23:13
推 taiwancom: 你下次可以買個人責任保險365塊而已, 小孩造成的損壞05/06 00:06
→ taiwancom: 都可以賠05/06 00:06
我真的有考慮個人責任險這個 Orz
不知道這種是否跟車險一樣,談理賠時是保險公司代為處理....
※ 編輯: ctfisher (101.15.160.80), 05/06/2019 09:50:34
推 taoist9999: 依我的看法,你跟你的小孩都有過失,趕快和解,錢可以 05/06 12:31
→ taoist9999: 找個理由砍低一些,和解書記得加上違約金條款。 05/06 12:31
→ taoist9999: 不然就請第三人去喬看看,不要你直接去跟對方談。 05/06 12:32
推 taoist9999: 這種事情拖到對方不爽的話,找到高手去研究刑法,還 05/06 12:35
→ taoist9999: 找到案例的話,到時候連你都有事。05/06 12:35
→ vincentix: 要是我能和解就和解,但金額會談低一點,畢竟是單方說05/06 16:34
→ vincentix: 詞而且後續因果關係放大太多,和解的原因是小孩會因為05/06 16:34
→ vincentix: 氣氛不好而緊張規避,我會盡力在他還不能理解規則前減05/06 16:34
→ vincentix: 少小孩莫名的壓力包括避免對質避免嚴肅詢問05/06 16:34
→ yuusnow: 根本就沒確定原PO的小孩有沒有做什麼不是嗎......05/10 16:28
→ nemuasakura: 上面一堆亂教的05/11 22:36
→ nemuasakura: 基本上理都不用理 對方要怎麼舉證?05/11 22:36
哈哈 謝謝大家的建議啦!
我是行外人對法律真的沒多少概念,
但至少道德上我是理虧的......
我表明要賠償,但對方只接受兩萬六否則就是我不負責,
他說要報警要告我讓我留下人生的污點,
說連律師費都要我出XD
其實我也無可奈何呀,
難道我要嘛全部認帳,
否則當初就當沒我的事不要留電話給他們嗎?
※ 編輯: ctfisher (101.15.160.80), 05/12/2019 11:57:30
推 a9301040: 對方明顯嚇唬你,律師費除非最高法院,其他的是自己請 05/13 01:41
→ a9301040: 的律師自己付。不然我請三大事務所,對方不是馬上就破 05/13 01:41
→ a9301040: 產 05/13 01:41
→ a9301040: 對方根本瞎說 05/13 01:42
→ yuusnow: 嘴破流血就兩萬六,真虧他說的出口呢 05/13 16:08
→ yuusnow: 根本就不要理他。 吃飽睡覺等他告。 你什麼都沒看見 05/13 16:10
→ yuusnow: 搞不好是他小孩自己跌倒,結果有個媽不在旁邊的正好用呢 05/13 16:10
→ yuusnow: 叫他拿出證據證明是你小孩亂丟玩具造成的。 05/13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