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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7.12.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並非當事人,看起來有人受傷,應該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看到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經過 其實我覺得我不是當事人… 那天我從人行道要騎到馬路上, 有看左右來車,並靠右行 , 轉彎後過沒多久,有聽到碰撞聲,大概後方五公尺發生車禍, 回想起來應該是兩台機車,後方車撞前車, 當下有想說要不要回去幫忙, 但看到很多人在幫忙了就騎走了, 今日收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開會通知 說我的車輛在事故地點附近出現,為鑑定行車事故要去開會 六、問題: 由於第一次遇到這種對我來說很莫名的狀況真的有點不知如何是好 請問這個信件是代表我也有肇事責任嗎? 但我確實有看了沒有來車且是前後方都是紅燈我才騎到馬路, 而且他有出示我出現的行車監視器的截圖應該是路過的汽車(還是也是當事車?), 轉彎出去的時候很靠邊, 很接近旁邊路邊停車的機車, 沒有發生任何碰撞 朋友說有可能他們覺得我的轉彎時肇事主因,可能造成後方急煞,再後方的車子撞上 所以我有可能變成事主嗎? 但我也沒收到警察局打給我叫我到案說明的狀況 當下我真的覺得自己毫無關係, 所以這件事也沒有放在心上 今天收到通知,星期四就要開會 真心一頭霧水,而且有點無助 身邊都沒有人遇過這種事情 連是誰發生車禍有多少人牽涉其中我都不知道 我也不是當事人報案人也無從得知內容 很怕去到現場說了幾句無心話或是講解不夠清楚變成肇事者 想請問我到底要怎麼辦,或是有什麼答題技巧嗎QQ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真的謝謝大家,還有麻煩大家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213.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7145802.A.257.html
vivian90369: 拿掉簽名檔05/06 21:09
謝謝提醒! ※ 編輯: girllovecat (111.184.213.21), 05/06/2019 21:14:17
Okitacat: 認為有關係有爭議的通常警會列當事人,有無肇責由車鑑決 05/13 00:13
Okitacat: 定 05/1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