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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因為私人家族因素,我想把旅平險受益人指定給旁系(弟妹) 雖然網路上有文章說可以等契約成立之後再進行契約變更 但其操作實例中,無血緣的受益人(馬英九)卻是與直系並列: (Google:"想讓誰當受益人是你的權利!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 - 淺談保險觀念 - 痞客邦") (以及 my83 : https://my83.com.tw/question/16825 ) 由於日前向保險公司要保時, 保險公司告知旁系必需與直系並列,且直系占比至少要50% 因此這個操作實例還不能完全解決我的疑惑。 所以想請問,依法我能不能透過更動旅平險契約的方式,將身故受益人完全排除直系? 問題: 1. 旅平險之身故受益人能否完全排除直系? 2. 如果不行,其占比不得低於50%是否於法有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0.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7280223.A.E91.html
taoist9999: 商業保險之受益人限制,我印象中法無明文規定。 05/08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