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wadaAkira (大和田常務)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刑事審理庭旁聽可否做筆記
時間Wed May 15 05:25:25 2019
不用緊張 即便是台大的王兆鵬教授也經歷過類似的遭遇
就在去年,我被法官從法庭中趕出!去年交互詰問新制實施後,陪同友人
旁聽他兒子的刑事案件。聽到幾個有意思的問題,我拿出紙筆靜默著記錄,
法警看到後趨前與法官交頭接耳,隨即走向我:「法官要你出去!」我貌雖
不至斯文,但絕無兇神惡煞之姿,何以命我離去?即令我相貌兇惡,也不能
因為我的長相而不准我旁聽。雖然明知法官命令違法,我仍溫馴地離開法院,
留下錯愕惶恐的友人孤坐法庭。我想心態上,他們已經把一個普通的人民當
「賊或嫌疑犯」處理了,為何法官會推定一個作筆記的旁聽民眾為壞人,而
忘記法院公開審判的神聖規定?更嚴重的是,這是一位非常年輕的法官!
節錄自 氏著《新刑訴、新思維》序文
冀望妳據理力爭
相信還是有部分實務工作者並不那麼熟悉前述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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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irit119: 這本書2004出版的… 05/15 05:48
→ taoist9999: 那個函釋是民國100年才作成的。 05/15 11:41
推 KKyosuke: 函釋其實沒有改變法律..只是證明以前很多法官過度要求 05/15 12:07
推 piguy2: 歐美國家法庭都能直播,對菜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望到底。那 05/22 12:18
→ piguy2: 麼簡單的方法就能陽光化審判不做,拼命的要綠化司法,彈 05/22 12:18
→ piguy2: 劾不聽話檢察官。 05/22 12:18
推 piguy2: 不小心批評司法,請版主刪除。 05/22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