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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外婆最近過世有留下銀行及農會存款,因為媽媽在幾年前已經離開,由我代位繼承,相關繼承人還有兩位舅舅,接到舅舅通知前往處理,只要我帶印章和身分證,到了郵局和農會蓋章同意將外婆存款提領並同步集中? 言語暗示說這筆錢是外婆留給他們兩兄弟和長孫,我媽媽是嫁出去的女兒不應該分此筆財產,所以現在外婆的所有遺產已經全數在二舅一人帳戶,我想應該是他兄弟二人計畫這樣操作,印章已蓋下去,但我也未簽任何放棄繼承的 問題: 1.遺產已經全數被二舅領走,事後未分給我我應繼承的1/3,是否可以再走法律途徑分割?因為我爬文分割是在繼承前就先做好的事情. 2.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徑,主張應繼承部分被侵害,法官會判舅舅他們還我應繼承的1/3嗎? 3.承如上述問題,若不能分割或是繼承1/3,是否就只能提出爭取特留份也就是1/6呢? 4.外婆的遺產明細資料被舅舅掌握,我是法定繼承人,請問可以向國稅局及戶政申請遺產明細和除戶證明,需要我舅舅同意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41.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3730625.A.9A5.html ※ 編輯: fish22109 (219.70.241.184 臺灣), 07/22/2019 01:38:43 ※ 編輯: fish22109 (219.70.241.184 臺灣), 07/22/2019 01:38:43 ※ 編輯: fish22109 (219.70.241.184 臺灣), 07/22/2019 01:38:43 ※ 編輯: fish22109 (219.70.241.184 臺灣), 07/22/2019 01:39:03 ※ 編輯: fish22109 (219.70.241.184 臺灣), 07/22/2019 01:39:43
a9301040: 可以、應繼分、可以自己單獨調閱 07/22 11:02
chengjiwei: 請問你蓋的文件是什麼?具領同意還是分割協議? 07/27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