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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這篇我在Law也有發..如果造成不便我再刪其中一篇 各位鄉民午安 今天一睡醒被老家的雙親告知收到一張傳票 大致上內容是:我是詐欺案的 告訴人兼證人 須在mm/dd 到土城地檢署報到 一頭霧水下,打給書記官詢問後,告知我有提告或報案 才想起半年前被詐騙後去報案避免更多人受害 問題來了上網看資料說:檢察署的傳票代表還在偵辦中,所以是面對檢察官 但書記告訴我有找到被告的特定人士,才會要我出庭 畢竟我是告訴人兼證人 當初報警時,警察說我匯款的帳戶是虛擬帳號,可能很難偵辦找到人,歹徒留下的電話也 不是自己的是其他被害者的 這樣書記官說的特定人士,會不會其實就是其他受害者莫名收傳票被告要出庭? 我工作的地方在很南部 要到土城開庭真的很累,光車資來回就快5000了,如果還是跟其 他被害者一起開庭我覺得沒必要,更別說損失要跟他們拿了 問題: 呃這篇就只是想知道說有沒有辦法可以知道被告是誰,還是目前屬於不公開偵查 所以我 一定得到呢? 如果被告人是歹徒我就去,提索賠我的損失及車馬費 如果不是歹徒我就不想出庭浪費我時間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19.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9387588.A.A91.html
cka: 你不去怎麼知道是誰? 09/25 15:38
yesohya: 車馬費求償於法無據,且證人有車資和日費(不夠請找立委) 09/25 16:01
a9301040: 車資記得領,你說才有的領,通常不會提醒領五百 09/25 18:50
KKyosuke: 法官好心一點會提醒證人記得去領 09/25 19:02
lukasformac: 打電話或是寄信到地檢署,請檢察官遠距訊問 10/03 10:04
lukasformac: 至於所謂「其他被害人」的意思我猜是指「自稱」被騙 10/03 10:08
lukasformac: 帳戶、被騙電話、被騙去領錢的人吧,實務上你也可以 10/03 10:08
lukasformac: 請這些人賠償,看你要不要同情他們而已 10/03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