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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https://i.imgur.com/UkhF1S7.jpg
因為最近打算搬家,所以想要提前解約。但房東說因為未住滿6個月。所以本來以一年約 簽署的優惠房租5300/月,將會調整成7300/月。 變成我需要再貼給房東的費用除了一個月7000押金外,還要再加上2000塊差額*5個月,總 共需要賠償房東17000元 已經超過原本收訂的14000元押金,想請問各位這樣房東是否有違法嫌疑。 感謝各位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33.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77103366.A.63E.html
sindyevil: 簽約當下沒反對?違反哪條法律? 12/23 20:38
wim1990: 你是因為違約所以要付那麼多錢,而非當初人家跟你收的押 12/23 20:42
wim1990: 金有超過2個月租金限制,再者你們合約寫的也很清楚不是 12/23 20:42
wim1990: 麼?你當初有問題幹嘛簽? 12/23 20:42
a9301040: 成年人要嚴守契約。 12/23 21:37
yesohya: 妳就租六個月阿 = = 12/23 22:06
KKyosuke: 誰跟你說當初收多少租金就只能罰多少錢的.. 12/23 22:26
Yyyyyy: 我覺得很正常啊 批發價跟零售價本來就不同 何況你也同意 12/23 22:37
yilinecho: 賠償房東的損失本來就是應該,但只是因為身邊朋友的說 12/23 23:01
yilinecho: 法太過不一,所以才想了解應該怎麼處理。謝謝大家解惑 12/23 23:01
KKyosuke: 如果房東空口說那當然沒憑沒據不用理他 12/24 10:18
KKyosuke: 但是都寫在合約上了就得認 12/24 10:18
KKyosuke: 基本上就等於你先規定好了比較高的違約金啊 12/24 10:19
k1230588: 你就直接多租一個月但照樣搬走不就好了 12/25 01:41
yesohya: 他可能是提了來不及了 XD 12/25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