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itatata (嘿嘿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遭友人詐騙
時間Thu Jan 2 11:42:06 2020
事實經過:友人自稱親戚為銀行主管,可幫忙代存款並於每月15日領取高額利息,本人
遂於8月到10月間匯款4次到友人帳戶,金額約數十萬元。本人於匯款前與友人簽立借據
兩張,用以保證權益。未料次月到領利息的日期,友人卻藉故一再拖延,說詞反反覆覆
,故本人請求友人返還投入之存款未果。目前已至警局報案並提告詐欺訴訟,手上有借
據兩張,匯款單留底以及LINE通訊軟體截圖。本人最終目的是將損失之金額全額贖回。
問題1:借據的使用方式
因此案已進入刑事訴訟流程,起訴書尚未收到,被告帳戶已被凍結,請問用借據行使支付
命令或強制執行將借款贖回之時機
問題2:如何與被告回應
因被告仍持續與我私下聯繫,請問我要如何應對,才能維護我的權益
問題3:提告方向
請問被告是否已構成詐欺成立之要件?被告疑似還有觸犯銀行法法條的部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94.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77936528.A.C86.html
→ taoist9999: 如果觸犯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第29條之1的話,依同 01/02 14:11
→ taoist9999: 法第125條第1項,法定刑至少三年起跳。 01/02 14:11
→ taoist9999: 01/02 14:11
→ taoist9999: 一定要當場拿到全部現金,再簽和解書(詐欺犯本身 01/02 14:11
→ taoist9999: 就是最沒有信用的罪犯,不要再被騙第二次。) 01/02 14:11
→ keitatata: 好的,謝謝您回覆 01/02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