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uedolphin: 算偽造文書?03/14 03:00
推 kejun: 就偽造文書啊.. 03/14 03:20
→ cathy122479: 對方告的贏嗎03/14 08:46
推 KKyosuke: 主管叫你做假帳有什麼很難拒絕的 03/14 09:35
→ KKyosuke: 不拒絕就擔民刑事責任而已 03/14 09:35
→ sindyevil: 就偽造文書,一開始不拒絕,之後就會無法拒絕,對了有03/14 09:46
→ sindyevil: 聽過一罪一罰嗎?03/14 09:46
推 Bluesemen: 還有得救,快去找律師研究03/14 13:17
推 wea567: 叫你簽別人的名字就偽造文書....你也沒得到別人的允許啊..03/14 13:25
→ wea567: .. 03/14 13:25
→ KHlawtel: 作假帳還要偽造文書,這…當國稅局傻嗎?是不是當事人03/14 13:45
→ KHlawtel: 簽名,國稅局是直接找當事人問的,說不定就是當事人檢03/14 13:45
→ KHlawtel: 舉,這不是剛好掉進很蠢的陷阱03/14 13:45
→ KHlawtel: 薪資所得沒啥好查帳的,因為現在都用匯款,公司找自己03/14 13:46
→ KHlawtel: 匯款紀錄加上薪資單就能證明。無法證明就是虛列薪資費 03/14 13:46
→ KHlawtel: 用…03/14 13:46
→ rock0807: 有事直接認罪講清楚 檢察官應該會緩起訴 畢竟對方不03/14 14:28
→ rock0807: 是針對你03/14 14:28
所以主管C說要告我也可以嗎?
我是簽B的名字,C主管想告A主管,連帶我也會一起有事吧?
告的話,公司單位也會出事嗎?還是只有代簽的所有同事?
在想主管B是不是說說而已
推 KKyosuke: 有付錢也可能有帳的問題啊03/14 16:04
→ KKyosuke: 最簡單的例如公司一個月付你十萬塊 但這十萬塊多少是薪 03/14 16:05
→ KKyosuke: 水多少是獎金? 光是這個比例就涉及退休金等等問題03/14 16:05
推 taoist9999: 有事就認罪,因為一定能抓到你。 03/14 16:47
好的
→ taoist9999: 作假帳還用簽名的,我也是笑了。 03/14 16:47
這樣是做假帳?
→ cathy122479: 我們薪資都是給現金,礙於不方便說是什麼類型行業03/14 17:56
※ 編輯: cathy122479 (114.136.186.196 臺灣), 03/14/2020 18:16:11
→ antonyang: 非本人簽名就是作假,又是帳的問題當然是作假帳沒錯 03/14 18:23
→ gotfree: 如果已給國稅局,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03/14 19:23
→ gotfree: 不重,認罪了不起拘役幾個月,可易科罰金,有緩刑機會 03/14 19:24
→ yesohya: 現在去自首咬出整個共犯集團應該有機會緩起訴 03/14 20:26
推 KKyosuke: 假資料+帳就等於假帳啊... 03/14 20:35
推 kejun: 你們A主管幫一堆人簽名, C主管隨便找個被簽名的人去告就好 03/14 20:44
→ kejun: 給現金就是沒依法記帳, 底下有什麼洞你不知道..你還代簽.. 03/14 20:45
推 kejun: 國稅局都來調查就表示已經起疑了, 多半有逃漏稅, 金額也不 03/14 20:48
→ kejun: 小. 然後他一定會去問相關人員所得的問題, 也就知道是否代 03/14 20:48
→ kejun: 簽. 你被牽連的機會滿大的. 03/14 20:49
→ cathy122479: 看來可能被告會很嚴重,謝謝大家的回覆,如果被告我 03/15 23:03
→ cathy122479: 會如實告知的,先有個底 03/15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