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yyyy: 1.對 2.第三人要承受 3.要問主管機關 4.你要拿這點解約?03/21 00:16
推 banana321: 3去問主管機關,不然叫他拿圖說出來03/21 09:36
感謝版友回應
1. 假設執照圖說沒說明是否就算規約有寫該範圍也不能當約定專用?
2. 還有該約定專用實際範圍是後來附上,其他用戶可以不認對吧?
3. 這樣合約有瑕疵可否要求到時不為專用的賠償(1/3坪數價格)或全額退訂
※ 編輯: liam185 (220.133.105.149 臺灣), 03/21/2020 18:51:50
→ taoist9999: 我直覺是覺得有問題,但找資料才行。03/21 19:08
→ taoist9999: 建議備妥資料,找熟公寓大廈的律師諮詢。03/21 19:09
→ taoist9999: 03/21 19:14
→ taoist999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 03/21 19:14
→ taoist9999: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03/21 19:14
→ taoist9999: 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03/21 19:14
→ taoist9999: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03/21 19:14
→ taoist9999: 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03/21 19:14
推 banana321: 圖說沒有標示防火間隔,那就是法定空地03/21 23:03
推 banana321: 防火間隔也是法定空地的一種,只是他有特別的功能 03/21 23:05
→ taoist9999: 無論是「社區內各巷道」或「防火巷弄」,我覺得都會違 03/22 00:00
→ taoist9999: 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03/22 00:01
感謝T大那就算不是防火也是各巷道看來已違反,來看看能以合約違法全額退訂。
※ 編輯: liam185 (220.133.105.149 臺灣), 03/22/2020 01:23:35
推 taoist9999: 《消費者保護法》第16條為《民法》第111條之特別規定 03/22 14:45
→ taoist9999: ,應優先適用。 03/22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