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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於2019年10月中旬入住南部某家飯店。 晚上使用飯店提供之吹風機時,疑似因為吹風機外殼有裂縫從而使外殼掉落。導致吹風機內部的加熱線圈外露,因事發突然,我吹頭髮時用來撥動頭髮的左手不小心碰到加熱線圈而被吸了過去,且因那時仍未斷電而導致手掌被吸住而停留在加熱線圈上約10秒,拿下來後手掌的皮已經燒焦了。 而經過醫院方面判定,左手受傷部分為二級燙傷,且會永久留疤。 註一、事發當下忘記報警,而飯店方面似乎也沒有報警,有的只有救護車的紀錄。 註二、從醫院返回飯店已是事發三小時以後的事了,當時有問題的吹風機已被飯店拿走,但我在事發當下有拍外殼掉落的吹風機,不過外殼的裂縫拍的非常不明顯。 問題: 一、請問當時無報警紀錄是否對於日後的調解之類的會有影響? 二、飯店方面曾私底下向非當事人提出質疑表示可能是我在使用吹風機前摔了吹風機一下才會導致外殼產生裂縫,但現場還有四名友人可以作證,在使用吹風機前完全沒有物體掉落,請問這可以當作證據嗎? 三、因為會永久留疤所以我希望去做除疤手術,請問除疤所需之費用是否可以向對方索要賠償? 四、對方表示全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那如果希望有精神賠償金的話也是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談嗎? 五、因為刑事追溯期將至,請問是否該先控告飯店方面過失傷害或什麼的呢?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還麻煩大家幫幫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61.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85823465.A.6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