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oist9999: 所以,到底甲有沒有拿走滷味?04/11 13:13
沒有
→ taoist9999: 一、甲如果沒有拿走滷味的話,根本就不符合法文中之「04/11 13:14
→ taoist9999: 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的構成要件,不該當刑法第 04/11 13:14
→ taoist9999: 339條詐欺得利罪了。04/11 13:15
→ taoist9999: 二、甲如果沒付錢就拿走滷味的話,可能觸犯他罪,但跟04/11 13:17
→ taoist9999: 詐欺得利罪無涉,主要是甲一開始並無詐欺得利之犯意。04/11 13:18
請問t大那有其他法律可以處理嗎
→ opm: 我猜退文水桶,某甲沒拿東西不太可能自己問,老板問是商業問題04/11 15:12
什麼意思
※ 編輯: dick3588 (223.140.207.90 臺灣), 04/11/2020 17:32:25
→ opm: 請見置底公告非生活法律文釋義2. 04/11 17:36
→ KKyosuke: 本來說買後來不買沒有詐欺的問題 04/11 22:48
→ samnpc: 民法,然後老闆嫌麻煩,放棄。 04/12 00:05
推 Bluesemen: 這屬於經營成本,應由店家負擔 04/12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