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1ueo9: 1.你可以強調要報案 要求補開三聯單給你 2.勸導跟偵辦不衝 04/13 00:06
→ b1ueo9: 突 3.要提心吊膽是你個人問題 你報案他又不會因此被羈押 04/13 00:07
→ b1ueo9: 你的權益就是等他二度上門再報警一次 04/13 00:08
→ Elsiewuc: 原來我的權益是還要再被騷擾第二次然後報案XD? 04/13 01:00
→ b1ueo9: 第一次他上門 你堅持報案就是你的權益了 剩下的也只能等 04/13 01:09
→ b1ueo9: 走完民刑事流程 不然還能怎麼樣?你以為你報案他就會被羈 04/13 01:09
→ b1ueo9: 押嗎?羈押不是用在這種小罪上的 真要被預防性羈押 八卦 04/13 01:09
→ b1ueo9: 版的多的是 還輪不到你這個 04/13 01:09
→ b1ueo9: 你害怕他"再次"上門 那真的只是你的被害妄想 現實上就只 04/13 01:10
→ b1ueo9: 能等他真的再次上門了 你再報案一次而已 04/13 01:10
→ Elsiewuc: 我覺得我想問的是,在現在警察用勸導這方法回應我,且在 04/13 01:35
→ Elsiewuc: 我僅是備案的狀況下,我有無其他方法去確定這案件會走下 04/13 01:35
→ Elsiewuc: 去來保障我的權益,或是警方就是勸導完這人就放他走然後 04/13 01:35
→ Elsiewuc: 就沒事了?畢竟警方給我的回應就只是他們會處理現在就這 04/13 01:35
→ Elsiewuc: 樣。況且要告的話也是我告吧。 04/13 01:35
→ Elsiewuc: 我只能說我當然知道是小案,也瞭解我的確現在不能做什麼 04/13 01:39
→ Elsiewuc: 。但我擔心的就是這個案件就這樣了,勸導有沒有效我也不 04/13 01:39
→ Elsiewuc: 知,會不會走到刑事我也不知,警方說他們會處理我們就先 04/13 01:39
→ Elsiewuc: 這樣了這回應我也不懂。所以結果才是我們還是很提心吊膽 04/13 01:39
→ Elsiewuc: 這樣。然後才上來問這樣。 04/13 01:39
→ b1ueo9: 不一定是吃案 但你很擔心的話 可以跟員警堅持你要報案妨 04/13 01:47
→ b1ueo9: 害風化(公然猥褻) 請他開三聯單給你 不給就打110勤務中心 04/13 01:47
→ b1ueo9: 一定會生出來給你 04/13 01:47
→ wim1990: 你的權益就是告,對方要來第二第三第N次也是他家的事,你 04/13 18:02
→ wim1990: 以為法律這麼好用,你報案馬上關?別想得太美好。至於你 04/13 18:02
→ wim1990: 思思念念的那張A4紙,你可以去強調你要索取,保證開給你 04/13 18:02
→ wim1990: ,不開你就去申訴。另外補充一點,有那張A4紙對方想來還 04/13 18:02
→ wim1990: 是來,A4紙對對方毫無作用可言。 04/13 18:02
→ opm: 刑法234條只能算是輕罪...-.- 04/13 21:21
→ opm: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9年度簡字第1711號參考下 04/13 21:24
→ opm: 就起訴也不過是那樣 04/13 21:25
→ Elsiewuc: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今天有到警局詢問處理的狀況,警察表 04/13 22:31
→ Elsiewuc: 示對方做完筆錄且坦承行為,接下來會把資料送往地檢署偵 04/13 22:31
→ Elsiewuc: 辦。不過警察表示我們之後應該完全跟這案子無關,我問他 04/13 22:31
→ Elsiewuc: 難道不是我們提告嗎?警察表示是他們會處理這樣。其實這 04/13 22:31
→ Elsiewuc: 點我不是很懂。 04/13 22:31
→ Elsiewuc: 我還是想強調,我不是報案小能手,在聽到警方說勸導+我 04/13 22:31
→ Elsiewuc: 只是備案的狀況下,我才擔心是否嫌犯得不到應有的警告而 04/13 22:31
→ Elsiewuc: 再次騷擾犯案。 04/13 22:31
→ Elsiewuc: 另外對方再來騷擾的確是他家的事,但相對來說也是我家的 04/13 22:31
→ Elsiewuc: 事,這才是我想上來問的原因。還是感謝大家幫助,現在就 04/13 22:31
→ Elsiewuc: 還是先小心住家周邊狀況。 04/13 22:31
→ Elsiewuc: 謝謝o大的判決參考,警察也有提醒我是輕罪可能不會有什 04/13 22:40
→ Elsiewuc: 麼刑罰。但如果能有所警示到然後別再來那就好了QQ... 04/13 22:40
推 rty4455: 公然猥褻罪保護的法益是大眾善良風俗,非個人法益,所以 04/14 02:44
→ rty4455: 本案你們算是證人身分,而且本案嫌疑人坦承不諱,基本上 04/14 02:44
→ rty4455: 案件到地檢署就是請法院簡易判決,後續再犯可能就加重刑 04/14 02:44
→ rty4455: 責 另外三聯單你堅持要就還是會提供 但是對於案件偵辦沒 04/14 02:44
→ rty4455: 有實質幫助 只是證明你們那天有報案紀錄而已 會擔心是人 04/14 02:44
→ rty4455: 之常情 但是法律沒有辦法管到未來尚未發生的事呀 04/14 02:44
推 rty4455: 或許可以另外提起性騷擾的申訴 如果對方有工作或是就學 04/14 02:46
→ rty4455: 的話 可以避免他對其他人犯案的機會 而且也能讓他去上課 04/14 02:46
→ opm: 公訴罪提告的大概是檢察官之類的人物吧? 04/14 05:08
→ Elsiewuc: 其實我是因為聽到警方說「勸導」擔心就只是真的抓來唸一 04/14 10:17
→ Elsiewuc: 唸沒有要立案處理的意思,然後才會覺得是不是沒有報案成 04/14 10:17
→ Elsiewuc: 功才想拿三聯單。不是我真的很執著於那張單子啦XD總之看 04/14 10:17
→ Elsiewuc: 來是我多慮了案子已經如實辦下去了XD 04/14 10:17
→ Elsiewuc: 原來我是轉為證人,我本來還以為之後我還需要跑法院!謝 04/14 10:17
→ Elsiewuc: 謝各位解惑! 04/14 10:17
→ asmp: 證人跑法院是很合理的事,在地檢署和法院都會被傳喚出庭。 04/14 21:55
→ mudafucka: 不要再聽信網路謠言,什麼一定非要有三聯單警察才會辦 04/14 22:39
→ mudafucka: 案之類的... 04/14 22:39
推 rty4455: 案情明確基本上不會再傳 只能說有可能被傳 沒傳也不會怎 04/14 23:37
→ rty4455: 樣 04/14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