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mess: 恭喜你事情已解決,但是我是覺得你運氣好房東不計較。 04/22 00:54
→ Hermess: 被告未於租期屆滿前6 個月以書面通知再審原告不再續租, 04/22 00:55
→ Hermess: 充其量僅得認再審被告同意續租,但有關租期、租金或其他 04/22 00:55
→ Hermess: 契約內容,仍有待雙方「合意另訂新的書面租約 」而成立「 04/22 00:55
→ Hermess: 新的租賃契約」,無從抹煞同條項前段及中段內容而逕認兩 04/22 00:55
→ Hermess: 造成立不定期租賃契約。乃原確定判決不採再審原告於前訴 04/22 00:55
→ Hermess: 訟程序所為之上開主張,認本件無民法第451 條規定之適用 04/22 00:55
→ Hermess: ,核無違誤。 04/22 00:55
→ Hermess: 【裁判字號】108,再易,5 04/22 00:56
→ Hermess: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不定期租約法律關係存在之再審之訴事件 04/22 00:57
→ Hermess: :再審之訴駁回。 再審訴訟費用由再審原告負擔。 04/22 00:57
推 MELOEX: 如果他回回來看的話XD 04/22 00:58
推 Hermess: XDDD 04/22 01:02
→ ericekin: 你算運氣好,消保官只協調但沒啥效力,一般房東即便最後 04/22 05:49
→ ericekin: 結如上述,也會用時間跟你耗,但結果看來是如你意的!這 04/22 05:49
→ ericekin: 樣就很好了 04/22 05:49
→ bluedolphin: 肯透過消保官跟原po協調 這個房東感覺還OK阿 04/22 10:15
→ bluedolphin: 至於刁難或是其他與房東溝通的問題 畢竟只有單方面 04/22 10:16
→ bluedolphin: 的論點 不能多做判斷 04/22 10:16
→ zoin: erickein說的是實話 押金結算誰欠誰 看誰怕麻煩 XD 04/22 10:58
※ 編輯: henryak (42.73.55.60 臺灣), 04/22/2020 11:11:18
※ 編輯: henryak (42.73.55.60 臺灣), 04/22/2020 1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