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mnHungry: 你們的關係是承攬契約,可以參考民法492到495第一項進 04/22 17:24
→ DamnHungry: 行求償 04/22 17:24
→ DamnHungry: 無法溝通就寄存證信函通知,他們開公司的應該會請懂法 04/22 17:27
→ DamnHungry: 律的人看,看過後他們就會主動聯絡你了 04/22 17:27
→ DamnHungry: 要注意一下民法498條規定的時效,清潔完成後一年內請 04/22 17:31
→ DamnHungry: 求賠償和髒污修補 04/22 17:31
→ TKH: 這也是我的疏失,從清潔的手法看來應該是個體戶,確認過名片 04/22 19:05
→ TKH: 上只有電話沒有住址,所以現在聯絡不到人才發現麻煩… 04/22 19:05
→ TKH: 另外沒有正式合約,不過聯絡過程都有記錄,也有完工後的照片 04/22 19:06
推 DamnHungry: 先正式傳簡訊催告他x月x號前修補瑕疵,否則除了另找業 04/23 16:49
→ DamnHungry: 者清潔外,並依所生相關費用對他進行民事求償。期限到 04/23 16:49
→ DamnHungry: 了再提醒他一次,還不理的話帶相關資料去報警,警方會 04/23 16:49
→ DamnHungry: 依電話找到他住址聯絡他。 04/23 16:49
→ DamnHungry: 抱歉仔細看...民事你要自己拿起訴狀去法院告,在被告 04/23 16:58
→ DamnHungry: 欄位那寫不知道被告真實地址,只有對方姓名和手機,懇 04/23 16:58
→ DamnHungry: 請鈞院函請電信業者提供該手機門號之申請人年籍資料。 04/23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