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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5/1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左手手腕瘀血,到急診醫生說骨科檢查沒事,後續追蹤肌肉等傷害再做成診斷證明 對方開車 無車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交通隊有來畫圖 https://i.imgur.com/iKM1FC5.jpg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醫療、意外險 對方除強制險外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s://i.imgur.com/PGz0LG6.jpg
https://i.imgur.com/8f1efsV.jpg
本人綠燈過馬路(黑線)在快到的時候被對方(紅線)左轉直接撞上(橘圈)當下人左手 撐著短暫起飛後靠上對方車引擎蓋對方車輛停後才站好。直接要求對方保留完整現場叫警 察。對方行車記錄器沒有插卡所以沒有畫面,四周也無監視器的樣子,原本有停一台計程 車我有去拜託他看能不能提供畫面但警察來他怕被開單就走了沒有留到聯絡方式。現場交 通隊處理完後由救護車送醫驗傷,醫生說骨頭沒事後續追蹤皮肉傷再做成診斷。 六、問題: 在人證物證皆無的狀況下是否無法舉證我綠燈擁有路權? 接下來求償部分,兩天前買的雨傘歪掉了接洽原廠維修中,若無法維修要求再買一支的合 理行? 醫療費用與衍生交通費應該沒問題,但其他民事精神撫慰金是否會不好求償? 若他堅稱死角被A柱擋住是否會無法求償? 對方雖無車損但會不會因無物證被反咬? 我剛買兩天的雨傘傘骨歪掉與原廠接洽中,若無法維修要求賠償全新是否合理可行?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6.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89915766.A.826.html
VL1003: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沒意外對方全責。 05/20 04:04
希望判定也是如此
VL1003: 雨傘2天前才買,如果有購買證明,要求賠新其實不過份。05/20 04:11
嗯嗯警察來處理的時候也有跟對方說
VL1003: A柱死角是他的問題,不會影響肇責的,單純開車習慣差。05/20 04:12
真的QQ
KKyosuke: 在斑馬線上被撞幾乎等於吃無敵星喔..05/20 05:55
有這麼猛嗎 但是他如果再補一下油門我大概就升天了哈哈
bluedolphin: A柱死角只是駕駛人常說沒看到的理由 跟肇事責任無關05/20 10:11
bluedolphin: 檢查死角是駕駛的責任05/20 10:11
bluedolphin: 更別說只要稍微移一下身體就能檢查的A柱05/20 10:12
bluedolphin: 然後這個路口 他要撞到你05/20 10:13
bluedolphin: 理論上只有 1.紅燈違規左轉 2.綠燈未禮讓行人05/20 10:13
bluedolphin: 反正幾乎可以肯定你無責他全責05/20 10:13
好的 還有登記單上面地址寫錯但承辦人休假 打電話去只留了姓名電話這樣可以嗎
bluedolphin: 你可以隔一天兩天再打 如果你擔心留資料傳達不到05/20 14:02
好 感謝
goto: 車損狀況在現場採證的時候都會拍照並記錄,他當場跟警察宣稱 05/20 14:33
goto: 無車損了,事後要證明有車損很難。05/20 14:33
我看他引擎蓋有一點凹我還問他是不是因為我 他自己有說不是
goto: 人行道綠燈的行人有優先路權,舉證去翻盤的責任應該不在你身05/20 14:35
goto: 上。05/20 14:35
我想也是
goto: 你前一次購買的收據有留的話,可以考慮直接買新的傘,因為你05/20 14:37
goto: 有收據能提出合理的舉證。 05/20 14:37
這個沒問題 而且當下我有跟對方說了這個會算進去 如果他裝死我會很不爽
goto: 宣稱a柱遮蔽未察覺狀況並不能讓人免除注意車前狀況義務,反05/20 14:49
goto: 而更加認定他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缺失05/20 14:49
了解
bluedolphin: 即使行人能讓他有車損 肇責會變成他賠他自己車損05/20 15:54
bluedolphin: 然後他還要再賠你體傷跟財損 05/20 15:55
畢竟我是一團肉的概念 哈哈哈哈
me410: 你打去給承辦員警要求直接告他過失傷害,還好意思要你賠車損05/20 22:15
今天對方有傳簡訊慰問態度尚佳 他應該不會自己找苦吃
me410: 你又有搭救護車,你告他過失傷害你就不用再跑一趟派出所 05/20 22:18
本來我想說自行就醫 但我爸說這樣比較有保障 但是坐車當下真的很羞恥 ※ 編輯: AKAgg (111.71.32.86 臺灣), 05/31/2020 22: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