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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家中兩位長輩,因故吵架。其中一方提起告訴。 問題: 目前收到兩份公文, 一份是檢查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https://ibb.co/JnYHW23 一份是檢查官不起訴處分書 https://ibb.co/p4kMPPd 因為有收到簡易判決書 但是上面沒說明 要被處罰什麼 接著又收到不起分書 所以 是告訴人 不繼續上訴的話 就等於沒事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23.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2224535.A.718.html
CCWck: 頁面不存在 06/17 04:44
※ 編輯: dhs32 (1.161.223.85 臺灣), 06/17/2020 21:18:07
dhs32: 重新補圖了 06/17 21:18
a1k2j3b: 不同案件事實吧 06/25 11:12
asmp: 這是兩個案子,第一個是毀損罪,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 06/26 15:37
asmp: 刑,也就是檢察官對這個案子起訴,請求法院判決,怎麼判由法 06/26 15:38
asmp: 院決定,所以上面不會說明要處罰什麼,也因為毀損罪是告訴乃 06/26 15:39
asmp: 論之罪,所以進入法院審判程序後,法官應該還會要求雙方尋求 06/26 15:40
asmp: 和解撤告。 06/26 15:40
asmp: 第二個是恐嚇危安罪,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所以不起訴,如 06/26 15:42
asmp: 果告訴人沒有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10日內向地檢署聲請再議,那 06/26 15:44
asmp: 原則上恐嚇危安罪不起訴不起訴處分就確定,也就沒事了。 06/26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