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m1990: 1.無法,你找不到罵你的人,檢警也找不到,他們是人不是 07/01 09:11
→ wim1990: 神。 07/01 09:11
→ wim1990: 2.不會,因為你根本無法證明是不是他。 07/01 09:11
→ wim1990: 3.認真回是擲爻,嘴砲回你是你想告就告,沒人會阻止你。 07/01 09:11
→ wim1990: 4.沒有。 07/01 09:11
→ bluedolphin: 報案是你的權利 但是這種你自己要先找齊證據證明對方 07/01 10:56
→ bluedolphin: 的身分無誤 07/01 10:57
→ bearq258: 無視就好,告這種很累的 07/01 12:00
推 jacvky: 直接截圖上派出所表示要提告即可,偵查隊會找到人 07/02 13:17
→ jacvky: 據我經驗,七成以上都找的到,你不需要自己找對方現實資料 07/02 13:19
→ jacvky: 舉例,印象中去年我個人告過mobile01一個ID加重誹謗, 07/02 13:21
→ jacvky: 七堵偵查隊只花了3個月就找到人,結果是一個房仲XD 07/02 13:22
推 songzhen: mobile01主機在台灣 廢話 07/02 14:54
→ songzhen: fb能被找到 更多不是查ip 是對方自己太蠢洩漏資訊 07/02 14:54
→ wim1990: fb會理鬼島警?人家美國人管你他國事物幹嘛? 07/02 15:04
→ jacvky: 樓上兩樓不太懂實務阿..Komica論壇主機也在美國,在上面 07/07 10:37
→ jacvky: 口不擇言的一樣吃官司,因為站長只要警察通知就會給資料 07/07 10:38
→ jacvky: FB的確可以不給,但常見情形是會配合調查 07/07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