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347: XDDDD 07/03 00:24
推 q347: 你這已經教唆犯罪了拉 這刑法的 07/03 00:30
推 iscu: 建議你直接找律師。如果不怕被關 那就不用 07/03 00:57
→ bsjimmy: 姑且不論檢察官會不會起訴 你在偵查庭時一定會被他罵 07/03 01:34
推 higger: 連這種雞毛的案子檢察官都要管~真的不會過勞嗎... 07/03 01:38
推 raphael1994: 有笑有推 07/03 02:11
推 banana321: 找律師吧,希望你能遇到好的檢察官 07/03 02:57
→ iamlegend188: ...... 07/03 03:35
推 nano5421: 當初下面回文很多人提醒你欸,真不知道你要怎麼解釋 07/03 04:44
→ pennybest: 活該吃飽沒事幹 07/03 07:21
→ bluedolphin: 這就是浪費司法資源 我說的是你 07/03 11:16
→ bluedolphin: 檢察官還要浪費時間來處理你吃飽沒事幹的嘴砲 07/03 11:16
推 loveloser: 還疑問句勒 八卦鄉民講的還當真因為沒事喔 笑死 07/03 12:28
→ dog5566: 你自認沒踩線你還怕什麼 07/03 17:03
推 sidakite: 你不知道嗆殺法律人的唯一死刑嗎?? 得罪方丈還想跑 07/03 17:50
推 OAzenO: 我覺得你踩線了 07/03 17:58
推 owatary: 別怕堅持住 你有機會拿到國賠 07/03 20:52
推 bassmaster: 這不是教唆 是煽惑 07/03 21:25
推 bassmaster: 然後看內文 感覺應該有踩線:) 07/03 21:27
→ taoist9999: 《中華民國刑法》第153條第1款: 07/03 22:21
→ taoist9999: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 07/03 22:21
→ taoist9999: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07/03 22:21
→ taoist9999: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07/03 22:21
→ taoist9999: 07/03 22:21
→ taoist9999: 警詢之前,我建議你還是找個刑事律師諮詢一下。 07/03 22:21
→ sindyevil: 瞧不起法律人就付錢讓法律 人告訴你會怎樣囉! 07/04 07:55
推 sungtau: 踩線了,保重 07/04 12:24
→ mudafucka: 科科,嘴砲也要有個底線啊... 07/04 15:33
推 rugalex: 只能說你自己玩火過頭沒辦法...而且你在八卦板很多文章 07/04 20:29
→ rugalex: 也都是會讓人看了搖頭的文章 07/04 20:30
推 rugalex: 該罰的罰一罰 然後好好反省 不要再亂發文就好 07/04 20:32
推 qazsedcft: 對不起 但真的很好笑 07/05 16:38
→ dawson0406: 跟檢座認真認錯道歉,說一時激憤不察發廢文,看他心 07/05 18:59
→ dawson0406: 情囉! 07/05 18:59
推 michaelgodtw: 認錯,然後去做社會福利,有些東西少講 07/06 12:35
推 csghuuguh: 活該阿 07/07 12:00
→ denal: 你踩線了(拍拍)有繳學費沒事,沒事多繳學費 07/16 12:13
推 Godofthebutt: 哈哈哈哈哈哈哈活該 07/1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