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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資方 年初時有員工不幸摔傷 醫師診斷不需開刀1/31可以恢復工作能力 1/31後我爸也就是老闆有問該員是否要回來上班 該員回答沒有於是我家停止勞健保支付 結果到4月時該員又說要開刀,並說我們該提供這段時間的勞健保與無法上班的損失 現在麻煩的就是,除當下摔傷後該員就沒有再去醫院複診只有看中醫,終止僱用關係時也沒有再去複診證明該員已經有工作能力,七月底要開調解請問有沒有辦法將傷害降到最低 另外請問彰化或員林有沒有擅長勞基法的律師事務所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1W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128.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4910725.A.EAC.html
KKyosuke: 傷害? 是對方要證明有損害吧 07/17 00:38
KKyosuke: 如果你們手上有醫師診斷只需要休到1/31就能工作的證明.. 07/17 00:39
michaelgodtw: 中醫也是證明好不好 07/17 08:12
e04su3no: 我們手上是有當初醫生開1/31就能工作的證明,但後來離職 07/17 08:36
e04su3no: 後他又去找其他醫生開無法繼續工作 07/17 08:36
michaelgodtw: 本來醫療就有先後順序因果在,核保醫學就在講這個 07/17 08:56
michaelgodtw: ,以越接近者為主,因為病會變 07/17 08:56
cyjonas: 其實就看證據說話。目前看來最後資料是醫師診斷1/31他能 07/19 01:46
cyjonas: 恢復工作能力。老闆詢問員工是否回來上班,這些問答是否 07/19 01:49
cyjonas: 有紀錄?…等等 07/19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