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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父親已歿 母親隨著年紀越來越大開始思考遺產的問題 聽她說其實前段婚姻有生一個子女 但是四十幾年來幾乎沒有往來 問題: 母親不想留遺產給前段婚姻的子女 但也不想生前就將財產全數贈與給我們兄弟姊妹 如此她會沒有安全感 請問母親名下的動產、不動產除了交由銀行信託之外 還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法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34.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9990666.A.058.html
taoist9999: 只要你媽媽的前段婚姻子女沒被收養的話,該子女就有繼 09/13 18:06
taoist9999: 承權(可以用你媽的名義去查那個人的戶籍謄本,看了就 09/13 18:06
taoist9999: 知道有沒有被收養了?) 09/13 18:06
taoist9999:   09/13 18:08
taoist9999: 剩下的家族長輩財產移轉規劃,就備妥資料付費找專業人 09/13 18:08
taoist9999: 士諮詢。 09/13 18:08
becathy: 很遺憾~~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繼承你媽遺產的~~~ 09/15 13:24
kbeightken: 從沒打電話問候我媽也沒給過我媽一毛錢卻可以分遺產.. 09/17 12:38
taoist9999: 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前段婚姻子女因為沒有聯繫就會因此 09/17 13:53
taoist9999: 而喪失繼承權。 09/17 13:53
fox308: 我好奇一下,如果去法院做生前遺囑公證呢?這樣可行嗎(? 09/17 22:18
fox308: ? 09/17 22:18
kbeightken: 應該也沒辦法,臺灣的遺產會有應繼分… 09/19 13:54
kbeightken: 如果不聯繫她呢?就是屆時不讓她知道家母離開了 09/19 13:56
n17a2: 拜託,好好勸你媽,親人已過世,名下一塊地要賣,卡在這問 10/13 13:09
n17a2: 題賣不掉,要分給這種有血緣卻早已打死不往來的人 10/13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