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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想請教一個問題 若雇主與勞工簽訂工作契約時僅提到「工作時」不得把玩手機,但日後 卻強制員工於「吃飯休息時間」一律將手機鎖至雇主指定之箱櫃內,此行為是否適法?有 無涉及刑法強制罪?感謝~ 問題: 工作時間不得把玩手機 覺得合情合理 但吃飯休息時間是屬於個人的空間和時間了... 請問此舉是否違反員工基本權益,也侵犯隱私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06.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00868715.A.BBA.html
stevenchiang: 1.你可以主張降低勞動條件,要求公司資遣你 09/23 21:58
stevenchiang: 2.不成立強制罪 09/23 21:59
NDark: 有些公司會規定自己的手機要放儲物櫃。畢竟那與工作無關。 09/24 18:17
NDark: 如果離開公司區域在外面吃飯 領回好像比較合理。 09/24 18:18
aesdu: 你的吃飯休息時間公司有算入工作時數嗎? 還是排除? 09/29 00:50
aesdu: 若休息時間也計入工時給薪資,那不給使用手機也很合理啊。 09/29 00:54
KKyosuke: 就算不計薪 也不是不可以做這個限制.. 09/29 17:02
sindyevil: 公司有場域管理的權限,必要的時候會以場域地點處理,不 09/30 09:44
sindyevil: 一定是人或身分或時間部分管理。 09/30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