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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從101年跟鄰居的畸零地有返還土地糾紛, 105年12月最高法院審理,最近對方才提出要強制我們拆屋還地並支付不當得利之利息, 有詢問區公所法律諮詢,律師說只能追溯5年的租金利息,但對方最近的告訴是追溯6年~ 但當初最高法院的判決書我們有點看不懂~ 請求大家能幫忙開導一下~~ 問題: 請問判決書是只要看主文的下方嗎? 本院於105年12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這樣是我們只要看上訴的審判是如何判決嗎?) 還是要看判決書的最後一段 原審就前開部分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並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核無違誤,上訴意旨仍執 前詞指摘 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 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論列,附此敘明。 判決書真的是文言文大考驗,這時候很後悔沒好好專研國文TT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00965462.A.F64.html
CCWck: 上訴駁回 就看前一審判決內容 09/25 01:56
justicesword: 白話:第二審怎樣就是怎樣。 09/25 09:59
Yyyyyy: 法院喜歡用雙重以上否定句型 以前就說要改 但好像也沒差 09/25 10:35
KKyosuke: 我覺得看不懂這個已經不是文言文的問題 09/25 10:37
Nass765: 感謝各位的幫忙,所以就是直接看主文下面那一行字就行了 09/25 15:52
Nass765: ~謝謝各位 09/2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