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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友人與前夫離婚,離婚前借錢給夫家(40萬),理由是公司周轉不過來,故友 人匯款進夫家的公司帳號,沒借據,只有匯款證明與line對話紀錄,離婚前,夫家家長曾 傳訊息表示:不管怎樣欠的錢一定會還給友人(目前唯一有的對話紀錄),離婚後,夫家 那邊開始不認帳,現在存證信函已經寄出。 問題: 問題一:存證信函寄兩個地方,一個是家長的住家,但因為是社區管理員代收,對方是否 可以說沒有收到?另外一封是寄到公司,由公司人員簽收,是否也可以稱沒有收到呢?是 否有更好的辦法?(目前沒辦法確定對方戶籍地址在哪) 問題二:目前手上唯一有的證據只有匯款紀錄跟對話紀錄,但對方已經把當初聯絡的line 帳號換名字與照片了,請問這部分要怎麼處理? 最後謝謝各位看完,還是各位覺得應該直接提告? 謝謝各位。 手機排版,請見諒。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50.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01102823.A.6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