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只要沒事你就不會有事...出事後,你猜猜家屬會不會連你一起告 10/08 09:25
→ iscu: 理論上是只會找公司跟司機, 但是你不覺得多告一些人比較容易 10/08 09:26
→ iscu: 求得賠償嗎? 10/08 09:26
→ iscu: 保留公司要求你這麼做的證據...之後有"機會"減刑而不是免責 10/08 09:28
推 CCWck: 主觀上有預見可能性,客觀上若發生傷害或死亡,且你的放行 10/08 10:53
→ CCWck: 和傷害或死亡若有因果關係,就成立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10/08 10:53
推 taoist9999: 我個人認為,你會有責任。 10/08 11:03
→ sindyevil: 有 你的把關沒有任何意義 10/08 12:54
→ sindyevil: 甚至因為你的退讓 司機可以推託公司同意 而公司可以說 10/08 12:54
→ sindyevil: 員工(你)個人行為放行 10/08 12:55
推 kejun: 查到你身上就一併告你啊。你沒按規定處理你一定有責任。這 10/08 14:38
→ kejun: 種鳥事別期盼公司會替你擔保。 10/08 14:38
→ kejun: 公司的主管為了規避責任,應該是口頭交待你如此做吧,這樣 10/08 14:41
→ kejun: 更方便推你去揹黑鍋 10/08 14:41
→ kejun: 遊走違法邊緣外的行為,幾乎就是玩踩地雷,總有一天會爆掉 10/08 14:42
→ sindyevil: 想想看 如果是民事案件 原告會多希望被告多幾個來增加 10/08 15:08
→ sindyevil: 支付賠償,對公司來說,就算先賠償,之後內部究責會少跟員 10/08 15:09
→ sindyevil: 工要? 且員工受不了自請離職,那公司少付資遣費等,多好? 10/08 15:09
推 vi000246: 共犯 10/08 15:29
推 KKyosuke: 你明知違法事實還故犯這怎麼可能沒有責任 10/08 21:53
→ KKyosuke: 公司叫你違法不是阻卻違法事由 10/08 21:54
→ Paradox: 你自己用常識判斷 覺得呢= =? 10/09 14:46
推 gman1975: 想也知道怎麼可能沒責任 是你在把關的耶 10/10 11:56
→ iscu: 其實台灣一直都是這樣...沒出事都沒在抓... 10/10 17:12
→ iscu: 出事了再來一個個追究...跟那些嚴格遵守規矩的國家顛倒 10/10 17:12
推 whhw: 樓上我不這麼覺得有一個個追究 10/10 20:22
→ whhw: 你看普悠瑪只追究到司機 10/10 20:22
→ jacvky: 普悠瑪哪裡只追究到司機? 他的直屬長官好幾個都有懲處 10/12 09:17
→ jacvky: 再者普悠瑪的例子不宜類比,司機明顯是主要禍因 10/12 09:18
→ jacvky: 個人反而覺得他的長官比較倒楣。 10/12 09:18
→ jacvky: 普悠瑪的例子跟復興機師比較像 10/12 09:22
→ jacvky: 民粹總是無限上綱 10/12 09:23
推 saranight: 兩張出貨單,標準重量是偽造數據,超載是你明知故犯的 10/15 18:58
→ saranight: 證據,出事了是不是怎麼弄你都行? 10/15 18:59
推 yuhuan1029: 當然有連帶責任 11/10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