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noren: 一、對於本件犯罪嫌疑人之系爭行為,檢察官究為起訴、不 10/13 05:46
→ jenoren: 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端賴承辦的檢察官檢視偵查所得之證據 10/13 05:46
→ jenoren: 後,做出相應之處分書。又倘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 10/13 05:46
→ jenoren: 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而提起公訴,則法院是否認為被告成立妨 10/13 05:46
→ jenoren: 害名譽罪章之罪(例如:公然侮辱罪),須待法院綜觀本件 10/13 05:46
→ jenoren: 全部卷宗暨所有事實及證據為審理後,做出有罪或無罪之判 10/13 05:46
→ jenoren: 決。 10/13 05:46
→ jenoren: 板友們不是承辦之檢察官,抑非本件的承審法官,無從檢視 10/13 05:46
→ jenoren: 所有事證,亦不容越俎代庖來適用法律遽下結論,故負責任 10/13 05:46
→ jenoren: 地答覆即如上述。 10/13 05:46
→ jenoren: 二、若妳所述屬實,因為妳為本件告訴時所憑之事實有所根 10/13 05:46
→ jenoren: 據,非出於「虛構、扭曲捏造或無中生有之事實」等情,故 10/13 05:46
→ jenoren: 該當刑法第169條第1項的可能性較小。 10/13 05:46
→ jenoren: 最後,妳也不用太過擔心,檢察官開偵查庭傳喚妳到案作證 10/13 05:46
→ jenoren: 或說明時,妳就配合攜帶證件確實出席、據實陳述即可,忘 10/13 05:46
→ jenoren: 記或不清楚就說忘了或不清楚,沒有關係。 10/13 05:46
→ min0525: 感謝j大回覆,原只是盡職責詢問對方,沒想到被告,第一點 10/13 14:59
→ min0525: 是想請問以板友們的經驗,這種會成立的機率大嗎,問題沒 10/13 14:59
→ min0525: 打完整 不好意思,也明白起訴不起訴都要看檢察官 10/13 14:59
→ bluedolphin: 如果真如你所說 你告他應該有機會 10/13 19:30
推 jenoren: 傻眼,是妳被告?敘述裡雖未特定告訴權人,但看內文以為 10/13 20:36
→ jenoren: 警察來後妳順勢為告訴了… 10/13 20:36
→ jenoren: 上面答覆的內容將告訴權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身分二者對 10/13 20:36
→ jenoren: 調;開偵查庭時一樣據實陳述即可。 10/13 20:36
→ jenoren: 至於成罪之機率這問題,請看上面關於法院審理、裁判之答 10/13 20:39
→ jenoren: 覆。 10/13 20:39
→ min0525: 對是我被告,不好意思敘述不夠清楚,原本也有想提告,但 10/14 01:17
→ min0525: 做筆錄時警察要我把確切時間點以及對方有針對我罵了什麼 10/14 01:17
→ min0525: 整理後,決定要提告什麼再去找他(因為事發到結束差不多 10/14 01:17
→ min0525: 半小時),也說他精神或許有異常,只看部分監視器覺得帶 10/14 01:17
→ min0525: 有恐嚇,要考慮他會不會做出報復行為 10/14 01:17
※ 編輯: min0525 (49.215.162.204 臺灣), 10/14/2020 01: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