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oist9999: 印象中,這好像問過了吧? 11/01 18:04
→ taoist9999: 到了法院,就讓法官判決啊! 11/01 18:05
→ taoist9999: 民國8X年應該也沒有「區分地上權」這種物權,這是民法 11/01 18:06
→ taoist9999: 物權篇大修後才出現的新種類法定物權。 11/01 18:07
→ wakamur: 同樓上,如果本版問不到你要的答案的話會建議直接找信賴 11/02 10:42
→ wakamur: 的律師處理,尤其是不動產 11/02 10:42
推 taoist9999: 印象中,本件已委任律師了。 11/02 12:47
→ wakamur: 所以特別標註建議找「信賴的」律師… 11/02 13:03
→ mt580: 有找律師!只是有些兩光~夫妻關係及地上權存不存在都不確定? 11/02 18:55
→ mt580: 如果地上權不存在~哪有賠償的問題?就物權各自獨立不衝突阿! 11/02 18:57
→ mt580: 地上權有問代書都說沒賠償?但不動產事務所都估上百萬~信誰? 11/02 19:07
→ mt580: 這兩年地上權住宅很火熱~ 所以...地上權仍有一定的價值吧! 11/02 19:09
推 m1234m5678mm: 1.不行。2.不行。 11/02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