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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A君之前將自己的舊機車報廢回收, 購買新機車登記於父親名下+投保機車險(以父親的名義) (購買方式:A君從自己的存簿提款該筆資金,以現金支付給機車行,普通重型機車125cc) 因A君父親過世, 相關繼承人中有一人不同意簽訂(about機車過戶)協議書 導致目前機車無法過戶,也無法投保機車強制險。 問題:1.因為機車目前為A君唯一交通工具, 請問是否有什麼解套的方式? 2.若是對方要求現金, 金額要怎麼算比較合理?(ex:全部繼承人有3人,機車金額要怎麼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24.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04760903.A.AB8.html
ajax4444: 2.3人講好遊戲規則,例如:3人出標,標高者得,標金分3份 11/07 23:49
jackofall: 1.如果之前都是a君使用的話,就算對方主張機車是長輩 11/11 07:12
jackofall: 所有,應該也算預立使用借貸契約吧?這份契約現在還拘 11/11 07:12
jackofall: 束者所有繼承權人。 11/11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