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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代po,以下以第一人稱敘述 我有一份教材欲出售,一位買家與我聯繫並談妥金額 他匯款後,教材已被家人售給別人(未經我同意) 所以我變成違約的一方 發現當下立即以站內信道歉並提供補償方法(匯比成交金額更多的錢回去給他) 對方站內信已讀無新信件且一天未回覆後 則致電給對方道歉並提供上述補償方法 對方只說站內信談 但許久仍未收到對方回覆 問題: 若對方已提告 有什麼方法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呢? 例如先去某個機關自首之類的 如果能弄到一模一樣的教材 最遲要在跑到哪個法律程序前寄給他還有救呢? 唉忘記提醒家人不要亂動教材,我已經在深切反省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7.42.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09052902.A.309.html
KKyosuke: 自首啥 這沒刑事問題 12/27 15:47
KKyosuke: 頂多就是把匯款手續費一起還他而已 12/27 15:48
Yyyyyy: 民法規定賠2倍訂金 12/27 16:10
KKyosuke: 那也要有訂金..看起來沒有 12/27 20:41
Yyyyyy: 有匯款了啊 不是嗎? 12/27 21:02
KKyosuke: 價金跟訂金兩回事 12/28 01:54
bear753951: 不想賣了就退款而已,不退才有刑責 01/01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