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thralin: 向版主請求協助給予原文,或是用其他備份網站的文章也01/02 17:18
→ mithralin: 可以01/02 17:18
→ mithralin: 不過您要用這推文告公然侮辱最好要有不受理或不起訴的01/02 17:19
→ mithralin: 心理準備01/02 17:19
有判例在打算順便附上去
※ 編輯: a151091 (39.12.1.231 臺灣), 01/02/2021 18:38:34
→ piguy2: 如果沒人知道你的真實姓名,侮辱你的ID也不算有罪。 01/04 10:39
→ piguy2: 就算說要殺你全家也沒有罪。 01/04 10:52
推 km0220: 樓上搞錯了吧...侮辱網路上的ID名譽權還是有機會成立的好 01/04 11:26
→ km0220: 嗎...是不是以為虛擬ID就可以無法無天了?這還要法幹嘛, 01/04 11:26
→ km0220: 我創個虛擬帳號挑戰司法? 01/04 11:26
→ km0220: 然後有沒有罪法官說了算...你可以說很大機會不起訴但... 01/04 11:28
→ piguy2: 別人都不知你在侮辱誰,如何成立,除非被害自己公佈身份。 01/04 11:43
→ piguy2: 或者那個ID的真實身份大家都知道。不過還是小心一點別亂罵 01/04 11:58
→ jacvky: 罵ID或網路暱稱還是有可能成罪的,看法官,別太鐵齒。 01/04 14:31
推 km0220: 嘖嘖最近一直再散佈網路罵人無罪,不如多去看看司法判例 01/06 00:37
→ km0220: 讓自己長長知識好嗎? 01/06 00:37
→ piguy2: 我沒時間跟笨蛋玩文字遊戲,歡迎看很多判例的笨蛋告我。 01/06 05:13
→ piguy2: 聲明,網路上的笨蛋很多,沒有特別指誰哦,請勿對號入座。 01/06 05:43
→ piguy2: 上面2酸推文怕引起爭吵,請文章主人看時到把它刪掉吧。 01/06 06:03
→ piguy2: 推km0220,說的是,還是低調別招來無謂麻煩比較好。 01/06 07:24
→ piguy2: 遇到專門找麻煩的,的確也是有風險。 01/06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