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arooor: 不會 交往時候贈與 不會因為分手取消01/14 14:40
這個是當初他硬要拿來「借我」可以算是贈與嗎?
我擔心他告我。
他要求我賠償12900人民幣(大概55000台幣)
我把他的聯絡方式 line wechat fb都拉黑了
如果他告我,我站的住腳嗎?
※ 編輯: nanahate (124.6.129.154 菲律賓), 01/14/2021 16:30:04
※ 編輯: nanahate (124.6.129.154 菲律賓), 01/14/2021 16:30:40
→ km0220: 不用理他,說是送的,誰跟你借01/14 16:54
剛剛協商過後,最後要賠償7500台幣
剛剛跟他要了銀行帳號
晚一點要轉帳給他。花點錢解決這件事。
※ 編輯: nanahate (124.6.129.154 菲律賓), 01/14/2021 17:30:17
推 taoist9999: 「消費借貸」跟「贈與」是截然不同的契約。 01/14 17:31
→ taoist9999: 對話要保留,書面或LINE截圖都好。 01/14 17:33
→ taoist9999: 匯款金流資料要保留。 01/14 17:33
→ taoist9999: 民事的話,是保留15年。 01/14 17:33
→ taoist9999: 建議要轉成電子檔。 01/14 17:33
推 taoist9999: 小錢能解決都是小事,不然他去提起刑事侵占罪,不管 01/14 17:38
→ taoist9999: 最後能不能成立,光跑刑事訴訟程序的時間及精神壓力 01/14 17:38
→ taoist9999: 絕對不只7500元。 01/14 17:38
→ Blue6: 他後來說算了 就是債務免除了呀 不過你要有證據 01/15 05:57
→ CCWck: 使用借貸啦 這個不是消費物 01/15 09:10
→ taoist9999: 對!是使用借貸。 01/15 16:35
→ rebuildModel: 真愛並不存在於人類世界。 02/0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