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m0220: 不簽"勞基法10-1",施壓你可以無視。01/14 18:50
→ km0220: 講得簡單就是降薪水,你可以拒絕。01/14 18:51
→ km0220: 不對欸,教師是教師待遇條例,我來翻翻01/14 18:54
→ km0220: 上面我回的你先跳過,囧。01/14 18:54
→ km0220: 不適用勞基法...01/14 19:02
刑法誹謗告得成嗎?
※ 編輯: honorpan (36.233.142.241 臺灣), 01/14/2021 19:04:19
→ km0220: 看了一下,你可以拒簽,校方未經同意是不能變更你的獎金01/14 19:10
→ km0220: 那些等等的。 01/14 19:10
→ km0220: 至於你說的壓力真的無視就好,但你要面臨可能的續聘(裁員 01/14 19:10
→ km0220: 名單)問題。前提裁員合法通報。如果沒收到你的完整薪資獎 01/14 19:10
→ km0220: 金,可通報教育部依教師待遇條例23條開罰。01/14 19:10
謝謝您的解答!
※ 編輯: honorpan (36.233.142.241 臺灣), 01/14/2021 19:12:11
→ km0220: 他怎麼施壓,有貶損你什麼地方嗎?為啥會想告誹謗?01/14 19:11
→ km0220: 你只能無視這種無聊的宣讀,除非他有惡劣的言論再另說。01/14 19:12
我自己翻法條,主觀認知上感覺被羞辱了
※ 編輯: honorpan (36.233.142.241 臺灣), 01/14/2021 19:15:00
→ km0220: 那你有這種感覺就去告,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事情...01/14 19:23
→ km0220: 你要請假開偵查庭。01/14 19:27
已經做了約滿不續聘的準備了
※ 編輯: honorpan (36.233.142.241 臺灣), 01/14/2021 19:29:55
→ km0220: 祝福支持你~工作不開心換就對了。 01/14 19:37
→ KKyosuke: 感覺被侮辱...那...你感覺好就好 01/14 21:07
推 spirit119: 這篇我主觀上也覺得被羞辱 01/15 08:37
→ spirit119: 我也可以告嗎 01/15 08:37
理解尊重您的感受見解。
※ 編輯: honorpan (118.170.140.240 臺灣), 01/15/2021 09:32:19
推 sindyevil: 對方有些話要具體一點讓社會公判才能去認定侮辱或者其01/15 09:33
→ sindyevil: 他, 也不少對話當下不覺得,之後回放才知道內容的嚴重性 01/15 09:34
→ sindyevil: ,前提是要有內容... 01/15 09:34
感謝提供您的意見!
※ 編輯: honorpan (118.170.140.240 臺灣), 01/15/2021 10: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