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leic (appl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父母和誘脫離家庭
時間Thu Jan 21 15:03:22 2021
事實經過:
目前正在跟老婆有離婚官司
但,在訴訟的過程中已經兩次有提及
我的丈人有涉入兩人分居、離婚、不履行通居義務、不分擔家計、
以及不履行扶養小孩的義務的事證,此狀態已經持續三年
問題:
這樣我丈人算刑法240條「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嗎?
有判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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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oist9999: 這樣子回娘家算不算啊? XD 01/21 15:15
→ appleic: 找不到人已經持續超過三年了 01/21 15:50
※ 編輯: appleic (180.217.7.36 臺灣), 01/21/2021 15:51:50
→ chinaeatshit: 你能舉證就可以呀 反正家務事最後也是看法官心證 01/21 17:23
→ KKyosuke: 涉入跟和誘差距還遠的很 01/21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