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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法有好幾種 但目前我已經確定不會去調解 法扶律師有說可以先自己連絡 我打算自己寫民事答辯狀爭取不賠 寄給當事人和調解庭單位 或是只寄給調解單位 但調解不成,往下走就是一個開庭了 我現在要擔心的事有二 1.假設開庭敗訴,我財產被假扣押前是否可以先繳掉?擔心影響現在吃飯的工作 2.對方閱卷找人,不只我一個,我也算受害人,法扶律師說兩年過我才能安心,但又有另 一位律師說。我這個如果用其他名義告,可以追訴15年,請問我是否這15年都要擔心受怕 其他人閱卷來告民事求償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69.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4699130.A.853.html
b01303099: 1.開庭敗訴被執行指的是假執行 有錢繳就聲明「如受不 03/02 23:44
b01303099: 利判決 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2.兩年應該是侵 03/02 23:44
b01303099: 權責任的請求權時效;15年是一般請求權時效;某些情況 03/02 23:44
b01303099: 原告會有不只1個請求權可行使 03/02 23:44
jasonyeh: 時效的問題是基於請求權的不同,消滅時效就會不同,有些 03/08 11:00
jasonyeh: 案件都會有好幾個請求權,最常見像是侵權行為和不當得利 03/08 11:00
jasonyeh: ,前者2年後者15年,因此兩位律師說的都沒錯,但你並沒 03/08 11:01
jasonyeh: 有說明事實為何,無法判斷案件的時效 03/08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