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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常常在路邊看到廢棄不用的標誌或號誌,總覺得有些可惜 然而有友人告知,這些物品算公物,不可以直接取走 但是稍早無聊去逛了一下facebook社團,裡面有人說這些物品可以直接拿走 https://i.imgur.com/fZTn3yc.png https://i.imgur.com/HAk0q37.png 問題: 請問這樣的行為合法or違法嗎?若違法是違反竊盜公物罪嗎?還是其他法律? 我對法律不是很熟,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05.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5045784.A.77C.html
chinaeatshit: 這些東西要報廢的 你拿走了他們銷不了專案 03/07 01:16
chinaeatshit: 另外如果他們是有拉一個簡易標示線的話 會有加重竊 03/07 01:20
chinaeatshit: 盜的可能 03/07 01:20
taoist9999: 不要亂拿。 03/07 09:39
taoist9999: 另外,路邊的東西,即使有簡易標示線(或細塑膠條) 03/07 09:43
taoist9999: 圍住,我個人認為應該不會該當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 03/07 09:43
taoist9999: 的。 03/07 09:43
jasonyeh: 廢棄不用不等於拋棄所有權,擅自取走應有成立竊盜罪之虞 03/08 10:57
jasonyeh: 很多人有迷思,以為放在路邊就是別人拋棄不要的物品 03/08 10:57
a9301040: 放在路邊不等於拋棄所有權,也可以裝在其他地方啊 03/14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