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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0年2月22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受傷,搭乘救護車至醫院就診驗傷 對方(汽車)無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急診檢查完後有到派出所做筆錄 對方於撞擊後持續向前行駛數公尺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貌似有車體險,我方僅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2/22當天早上十點多 男友騎車在彰化東外環南下五號橋附近的慢車道,時速50左右 該路段無號誌,快慢車道有分隔島隔開(快車道禁行機車) 對方於快車道欲切出慢車道時未注意後車情況就直接切出來, 導致男友煞車不及撞上 男友表示當下若往右偏會撞上路樹、急煞人會飛出去, 只能撞對方車屁股,撞擊點在右邊車屁股 撞擊後男友胸口撞到龍頭, 整個人飛出去後在地上翻滾數圈, 背部再撞擊到分隔島 去急診檢查, 醫生說要再觀察並開擦挫傷診斷證明書 因為男友是外國人, 所以我趕到派出所幫忙翻譯做筆錄 對方在我們做筆錄的時候 一直要拉我出去看他車損, 還被警察罵他不知事情的輕重緩急XD 然後一直跟我說會修便宜一點叫我不要擔心 不曉得為何很有自信覺得我們要全額賠償他的修車費 六、問題: 剛剛拿到初判表 上面寫我方疑似超速,對方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想問問這樣跟對方談的話, 除了修車費用以外,擦挫傷大概能求償多少錢? 還有我跟男友的兩頂安全帽、一件外套、男友當天請假的工作損失、後幾天上下班搭火車的車錢 都能跟對方要求嗎? 請問是要跟對方的保險員聯絡還是直接跟對方聯絡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20.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5440706.A.C8D.html
lu0713: 先提告過失傷害再來談求償,合解後再撤告。不要接受分期。 03/11 15:03
chinaeatshit: 這個用初判表沒用 先申請車禍鑑定再說 03/11 16:32
bluedolphin: 初判表沒有 不過初判表結果顯示應該會對方是主因 03/11 17:46
bluedolphin: 申請車禍鑑定 求償 對方拖延或不和解記得半年內提告 03/11 17:47
bluedolphin: 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03/11 17:47
bluedolphin: 可以先跟你們的保險公司聯絡 03/11 17:48
bluedolphin: 記得文章模板的提醒 半年是刑事期限 03/11 17:48
bluedolphin: 民事賠償變數大 有刑事提告會比較穩一點點 03/11 17:49
SKKhan: 對方變換車道不太可能沒肇責,不過因為他有車損,你男朋 03/11 20:01
SKKhan: 友看起來受傷不重,所以按比例討不了好 03/11 20:01
vincentix: 撞右邊人往左邊噴到分隔島?好奇車鑑結果 03/12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