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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之前待的公司有聽過一件事情, 就是有一個部門的員工的 Iphone 手機放在桌上不見了,就直接報警, 據說警察採證之後, 後來有要求同一個場域(同一個辦公室、同部門)的人都要去壓指紋建檔 後續情況我就不太清楚,但是我當下覺得這種調查方式很有疑慮 所以想來詢問法律上對於這種事情的觀點 問題: 1. 如果不幸剛好是同辦公室的人的話,就一定要配合按指紋嗎? 2. 如果當事人或警察沒有當場抓到現行犯,卻叫所有人都要去按指紋, 這樣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3. 如果這樣不合理且違法,那在當下可以用什麼法條拒絕配合調查? 因為我認為本身沒犯法, 但是只是因為警察或當事人沒辦法抓到現行犯, 就必須無差別的要求其他人去壓指紋、交出自己的生物識別,我覺得很不合理, 現在科技發達,個資也有可能被濫用的疑慮。 4. 請問大家,如果你剛好是同一個辦公室的無辜人時,你會怎麼做? 從法律的角度,應該如何去拒絕這樣的違法調查? 當然是不考慮公眾輿論的方面,指單純討論法律觀點,謝謝 ===預防道德鄉民=== 另外如果有鄉民有想指責說『指紋不重要』、 『沒做虧心事、不怕按指紋』之類的推文就先不必了 因為就連當初領新式身份證要壓指紋,就被大法官宣佈違憲了, 如果想回個資不重要的人,可以先去資疑大法官, 可以問大法官是不是有做虧心事,所以害怕按指紋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5.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9343174.A.38D.html ※ 編輯: gowrite (111.255.25.115 臺灣), 04/25/2021 17:40:20 ※ 編輯: gowrite (111.255.25.115 臺灣), 04/25/2021 17:41:39
b01303099: 手機都不見了 要指紋比對啥?難道他手機是鎖在保險箱 04/25 20:19
b01303099: 內 04/25 20:19
iscu: 可以拒絕 事後也可以投訴 04/25 22:18
taipoo: 違憲24條,可以拒絕 04/26 03:47
sindyevil: 1.同辦公室等條件就歸在有犯罪嫌疑 2.如果是現行犯警方 04/26 08:55
sindyevil: 還有必要要求獲取必要嗎? 04/26 08:56
sindyevil: 3.你可以拒絕,去取證的同時他們也要踐行必要程序,否則 04/26 08:58
sindyevil: 已取證的證據也會有效力失效的問題. 04/26 08:59
sindyevil: 至於個資法等也是有但書和除外條款,不要把這段和身分證 04/26 09:01
sindyevil: 是否建立指紋庫為必要去比較.相關內容可看釋字. 04/26 09:02
sindyevil: 另外人家是徵求你的同意取指紋不是拉著你的手取指紋,情 04/26 09:03
sindyevil: 狀有差,如果第一輪採證沒有比對出來還有第二批第三批, 04/26 09:04
sindyevil: 到時候辦公室分為如何自己斟酌取捨喔. 04/26 09:05
windwater: 以前兵役體檢時就有留指紋了...後來不知有無取消,所以 04/27 21:07
windwater: 成年男子的指紋應該都有建在指紋庫… 04/27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