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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幫朋友問一下 -------------------- 自我介紹一下 我40歲左右,有一個妹妹,父母親已離婚多年 離婚時我跟妹妹都是跟著媽媽 且和父親那邊已經失聯多年 之前父親因意外跌倒住院,傷勢頗重 經由社會局通知,現在住在安養機構裡 費用由我和妹妹每月一人15000元共同負擔 目前已經支付三四個月了 前一陣子因一些歷史原因我們向法院聲請減輕免除扶養 最後法院的裁定如下: 我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應減輕80% 我妹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應減輕85% 問題: 請問後續的處理在具體上應該如何執行落實? 我們曾向社會局詢問 他們說沒有這方面處理經驗!?? 機構的費用還得繼續全額繳交嗎? 後續我們應該如何做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63.197.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9542945.A.DC9.html
Blue6: 就每個月只要付15000*20趴 04/28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