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 110/3/4 我具狀向地檢署提告鄰居毀損 110年3月份警察請我去派出所製作筆錄 110/5/14 鄉公所寄來調解委員會調解通知書 簡述;鄰居為前土地共有人,土地分割超過一年後,毀損我土地上之農作物 土地分割協議書明載,雙方一個月內未處理地上物,即視為放棄所有權。 問題: 1.請問此類毀損是屬於強制調解案件嗎?(無界標不明疑義) 2.印象中毀損要調解應該是偵查庭時,再進行調解,為何鄉公所通知書記載 "應"於何時出席? 3.鄉公所的調解會,我可以不出席,等待偵查庭吧? 先行感謝板友解惑 ============以下對村長制度不滿的無意義碎碎念=========== 碎碎念:對方妹婿就是村長樁腳,這種小案件一般都是由一個警察去處理。 雖然有偵查不公開原則,不過從我1/13報案,到3/4具狀提告後警察邀請我製作筆錄當天, 村長都剛好到派出所一個人在隔壁休息室泡茶。 可以想見到鄉公所會有多少道德炮轟炸。 而且村長說什麼話都無權無責,只是一般人民。警察卻能第一時間帶村長到現場協助, 村長說的話警察又不用負責,警察要是違反程序才會"被投訴而已"。 只要把某些話推給村長說,警察最後問要不要提告(錄影中)就沒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48.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1313432.A.BB4.html ※ 編輯: mc3308321 (1.165.48.136 臺灣), 05/18/2021 13:20:27
justicesword: 不想去就不要去,沒什麼05/18 14:56
mc3308321: 感謝!05/18 15:08
chinaeatshit: 民事本來就是以調解處理為最優先的程序05/18 16:02
taoist9999: 調解並沒有強制一定要參加。05/18 16:53
maggin: 有問過地檢書記官,確定不是地檢署送調解的嗎? 05/18 22:53
偵查中,除了警察打電話來,我沒有收到任何公文,也不知道負責的書記官或是檢察官是誰 ?我直接打電話去地檢署總機問嗎? ※ 編輯: mc3308321 (1.165.48.136 臺灣), 05/19/2021 14:37:30 感謝板友,我打去鄉公所調解會詢問書記官電話,經諮詢書記官, 確認是檢察官希望就民事求償先調解。 我說我沒有要民事求償,書記官說案子不會消失不用擔心,會轉回去地檢署。 ※ 編輯: mc3308321 (1.165.48.136 臺灣), 05/19/2021 15:15:57
llh117: 鄰居之間的事件通常是強制調解的,但只是程序上要調解 05/19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