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errywo: 在那邊和解的?如果是在保險公司,那的確可以提告刑事,07/03 02:10
→ cherrywo: 至於民事的部分,和解契約沒有寫違約金的話,那就對方要07/03 02:10
→ cherrywo: 提告民事,讓法院認定違約金額。如果是在調解委員會和07/03 02:10
→ cherrywo: 解的,那會因為有鄉鎮市調解條例27條第1項的效果,不能07/03 02:10
→ cherrywo: 再告訴。07/03 02:10
推 taipoo: 支持你,去告他吧07/03 03:39
推 d8613518: 肇事方可以主張違約,要求返還以給付和解金吧07/03 08:30
→ d8613518: 如果付錢的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有的是法務人員處理這違07/03 08:32
→ d8613518: 約問題07/03 08:32
→ d8613518: 不過,你確實是可以提告沒問題07/03 08:32
謝謝各位。的確付錢的是保險公司,所以我必須承擔被對方反告民事的風險就是了。
但我記得我查判例,有提到這部分違憲還違反哪條,會部分失效?我還要再去查查
※ 編輯: ponwar87123 (1.160.179.22 臺灣), 07/03/2021 08:50:09
→ d8613518: 刑事追訴權不能放棄,所以寫了等於沒寫。但是有一招是07/03 09:05
→ d8613518: 簽和解時同時簽撤回刑事訴訟狀,你有簽的話,那應該就沒07/03 09:05
→ d8613518: 皮條了07/03 09:05
沒有簽撤回過,事實上比較擔心民事的部分會失利
※ 編輯: ponwar87123 (101.10.44.113 臺灣), 07/03/2021 09:21:00
→ d8613518: 很有可能啊,不過還是要看對方跟他的保險公司對你提出 07/03 09:49
→ d8613518: 的刑事訴訟態度有無一致 07/03 09:49
推 cherrywo: 就我們事務所之前的經驗啦~不是在調解委員會和解的,可 07/03 10:31
→ cherrywo: 以提告,後來檢察官也有起訴,民事和解書沒有寫違約金 07/03 10:32
→ cherrywo: 因此後來當事人根據這個問題有提民事訴訟,保險公司不會 07/03 10:32
→ cherrywo: 出面幫肇事者處理民事訴訟,官司打到一半雙方就和解了 07/03 10:33
→ cherrywo: 我們的當事人最後因為怕被判刑,同意再多付25萬的和解金 07/03 10:34
→ d8613518: 我比較好奇,到時要依違反和解條件提出訴訟,是保險公司 07/03 10:48
→ d8613518: 提還是肇事者? 07/03 10:49
推 cherrywo: 肇事者喔~保險公司是直接甩手的 07/03 10:54
→ cherrywo: 保險公司不會讓自己成為和解契約的當事人,所以一但違約 07/03 10:59
→ cherrywo: 都是當事人要自己處理 07/03 10:59
→ d8613518: 假如和解金討回來,錢是誰的? 07/03 11:10
推 cherrywo: 和解金不會討回來喔,沒有約定違約金,就看違約造成的損 07/03 11:12
→ cherrywo: 害,這部分很抽象,很吃法官心證 07/03 11:12
→ buzzard: 受託協助和解的保險公司未採行防止被害人再行告訴的預防 07/03 11:18
→ buzzard: 措施(如循鄉鎮市調解或刑事訴訟法238條),多付的和解 07/03 11:18
→ buzzard: 金或許向保險公司求償比較簡單? 07/03 11:18
→ d8613518: 沒有履行和解條件,和解不就是不成立?不成立為什麼錢 07/03 11:20
→ d8613518: 不能討回?? 07/03 11:20
推 cherrywo: 和解已經成立啦,只不過對方沒有履行而已,沒有履行不 07/03 11:37
→ cherrywo: 等於契約不成立 07/03 11:37
→ d8613518: 那可以要求解除契約吧? 07/03 12:19
推 cherrywo: 除非你和解契約有寫,違反契約可以解除契約,不然沒有約 07/03 12:21
→ cherrywo: 定,又沒有法定事由的話,是不能解除契約。 07/03 12:21
→ d8613518: 沒有明文寫的話不能直接解除,但應該是可以提起訴訟解 07/03 12:25
→ d8613518: 除才是 07/03 12:25
→ d8613518: 因為,其中一方擺明已經不履行契約了,不是嗎? 07/03 12:26
推 cherrywo: 不是喔,契約成立後除了契約本身有約定解除契約事由,或 07/03 12:29
→ cherrywo: 法定解除契約事由,不然是不能解除契約的。 07/03 12:29
→ cherrywo: 和解契約法定解除條件規定在民法738條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07/03 12:32
→ d8613518: 所以只要沒寫違約處理方式,契約訂了也能完全不遵守? 07/03 12:32
→ d8613518: 完全沒有法律救濟途徑?真是令人驚訝... 07/03 12:32
→ cherrywo: 你可以告民事違約,請求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阿,只不過 07/03 12:34
→ cherrywo: 賠償金很吃法官心證而已,這部分還要自己舉證自己損失什 07/03 12:35
→ cherrywo: 麼,因此才會不斷強調,和解一定要在調解委員會,不要私 07/03 12:35
→ cherrywo: 下和解,私下和解衍伸出的問題超級多 07/03 12:35
推 cherrywo: 我這邊還有案例,調解成立在地方法院調解庭,結果對方還 07/03 12:40
→ cherrywo: 可以提告刑事的,因為在地方法院調解庭所做的調解不能 07/03 12:41
→ cherrywo: 類推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28條,所以還是可以提告 07/03 12:41
→ d8613518: 可以依據254條解除契約吧? 07/03 12:59
推 cherrywo: 提告應該不算給付遲延吧 07/03 13:13
→ d8613518: 算吧,和解的條件是不追究民刑責任,提告不就是沒有給付 07/03 13:22
→ d8613518: ? 07/03 13:22
推 KHlawtel: 情緒問題。你們之間本來在法律上只有金錢的損害賠償, 07/06 13:34
→ KHlawtel: 你自己都認定金額與保險公司和解,那還要什麼?關心? 07/06 13:34
→ KHlawtel: 別開玩笑了,你需要關心不代表每個出車禍的都需要,對 07/06 13:34
→ KHlawtel: 方怎知道或有這個有義務關心你 07/06 13:34
→ aquariuseric: 依照法理來說你還是可以提出告訴,但在你已經取得 07/08 16:50
→ aquariuseric: 民事賠償的狀況下,負責刑事的檢察官以及法官量刑 07/08 16:50
→ aquariuseric: 恐怕就不是你想像中給對方一個教訓這麽多。可能花 07/08 16:50
→ aquariuseric: 了很多時間後你只讓對方得到一個不痛不癢的緩刑 07/08 16:50
推 cawba: 保險公司應該是跟你在調解委員會和解的吧?這樣你無法提起刑 07/23 16:52
→ cawba: 事告訴了吧?保險公司應該不會跟你私下和解 07/23 16:52
→ cawba: 我代表公司跑法院、調解委員會這麼多次 如果和解還可以賴皮 07/23 16:54
→ cawba: 那我公司可能經營不下去了 天天應付不要臉的人就飽了 07/23 16:55
→ cawba: 有一次我在法院附設的調解室跟對造和解 我前腳剛離開 他後 07/23 17:05
→ cawba: 腳馬上去遞狀告民事 後來開準備庭被法官問你現在到底是想怎 07/23 17:07
→ cawba: 樣?原告答不出來 但誰都知道想看還能不能撈更多錢 XD 07/23 17:08